工商總局部署2016年企業公示信息抽查工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6-03-07 11:11 來源: 工商總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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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總局部署2016年企業公示信息抽查工作
地市級工商、市場監管部門也可自行組織抽查

工商總局日前發出《關於做好2016年企業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的通知》,對2016年企業公示信息抽查工作進行全面部署,首次提出地市級工商、市場監管部門也可自行組織抽查。

通知要求,統一部署2015年度企業年報抽查。2015年度企業年報公示結束後,各地要組織開展一次針對企業公示信息的不定向抽查。抽查對象為2016年6月30日前已經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報送並公示2015年度年報信息的企業,抽取比例不少於3%。抽查內容為企業報送的年報信息,同時要對抽查企業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示的即時信息情況進行檢查。抽查時間為2016年7月1日至10月30日。補報年報並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的,應當對該企業年報信息和即時信息公示情況進行檢查。

通知指出,要結合本地實際開展企業其他公示信息抽查工作。除年報抽查外,各省(區、市)工商、市場監管部門要根據本地實際,統籌安排2016年本地區企業公示信息的其他不定向和定向抽查工作,制定切合本地實際情況的抽查方案。抽查對象、抽取比例、抽查內容、抽查次數及抽查時間等具體內容由各省(區、市)工商、市場監管部門確定。

通知指出,地市級工商、市場監管部門在組織實施總局和省(區、市)工商、市場監管部門部署的抽查工作之外,也可以根據本地情況提出本轄區的抽查工作計劃,經省(區、市)工商、市場監管部門同意後在本轄區組織實施。

通知要求建立完善雙隨機抽查機制,按照國務院兩年內全面推開“雙隨機、一公開”的要求,在2016年公示信息抽查工作中,要加快建立檢查對象名錄庫和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結合實際積極探索“雙隨機”實施的有效途徑。

通知要求加強宣傳和抽查結果應用。各級工商、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大抽查工作的宣傳力度,組織行之有效的宣傳活動,擴大抽查工作的社會知悉度和影響力。要做好抽查結果的公示和信息共享工作,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抽查結果的同時,也要及時將抽查結果抄告有關政府部門和機構,為構建“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奠定基礎。

責任編輯: 杜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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