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間,青海省紮實推進適度普惠型兒童福利制度建設,將全省所有重病兒童、重殘兒童及困難家庭兒童等困境兒童納入生活補貼範圍,實現了困境兒童生活補貼全覆蓋。為此,青海省成為西部地區,乃至全國第一個把所有的困境兒童都納入生活補貼範圍的省份。 目前,全省孤兒和艾滋病感染兒童基本生活費標準達到每人每月600元到1000元,其他困境兒童生活補貼標準達到每人每月150元,2015年全年累計為全省3.64萬名孤兒和困境兒童發放生活補助資金1.02億元。 據青海省民政廳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處張作森介紹,青海省早在2010年已對孤兒實施了生活保障制度,規定在機構裏的兒童每人每月發放補貼1000元,散居社會的每人每月發放補貼600元,為納入困境兒童範圍的事實上無人撫養的未成年人7751人每人每月發放生活補貼150元。2012年將受艾滋病感染兒童納入保障範圍,每人每月發放生活費1000元。2012年10月,民政部與省政府簽訂合作協議,規定青海省要加快推進適度普惠性兒童福利制度建設,推進兒童福利工作改革創新。青海省先後出臺了適度普惠性兒童福利試點建設政策措施,對全省所有重病兒童、重殘兒童及困難家庭兒童等困境兒童進行篩查,2015年,率先實現對全省28000名困境兒童生活補貼全覆蓋,成為全國第一個全面保障孤兒和艾滋病感染兒童基本生活,實現對全體困境兒童生活補貼全覆蓋的省份。 與此同時,青海省還酌情擴大了“殘疾孤兒手術康復明天計劃”實施範圍,民政部門每年資助貧困家庭兒童手術康復項目400例左右,加上各類慈善助醫項目,先後資助3300多名貧困家庭18周歲以下先天病患兒實施了康復手術。為保障孤兒和困境兒童個人發展需要,青海省緊緊依託部省合作協議這一重要平臺,紮實推進兒童福利服務和未成年人社會保護體系建設,在全國率先建成省有兒童福利協會、州縣有兒童福利指導和未成年人社會保護中心、鄉鎮街道辦事處有兒童福利和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工作站、村和社區有兒童福利督導員的五級兒童福利服務和未成年人社會保護體系,為全面實施適度普惠型兒童福利制度提供了有力支撐。(記者 趙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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