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保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等法規和相關配套文件的出臺,保險公司公開信息披露的制度框架體系基本形成,保險公司信息披露逐步實現常態化,信息披露內容日益豐富。為進一步規範保險公司公開信息披露行為,不斷提高信息披露的合規性和披露質量,強化信息披露的市場約束作用,中國保監會于2015年8月至12月組織開展了保險公司信息披露專項核查工作。 此次信息披露專項核查工作的核查對象為,根據《保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規定應當披露2014年年度信息披露報告的保險公司,具體包括1家保險集團公司,70家人身險公司和62家財産險公司。時間範圍為2015年1月1日至6月30日(如有需要可上溯)。核查內容主要包括兩方面:一是各公司在其官網以及行業協會網站上披露的信息;二是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建設情況和執行情況。核查方法以客觀打分為主,主觀評價為輔,評分採取百分制。 核查結果表明,隨著各項監管措施的實施,保險公司信息披露的主動性和自覺性不斷增強,信息披露的合規性和披露質量都有不同程度提高。同時,核查也發現,部分公司對信息披露的重視程度還不夠,公司內部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還不健全,信息披露的合規性以及披露內容的完整性、及時性和有效性都需要進一步提高。 這次信息披露專項核查工作是《保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實施以來,保監會對保險公司公開信息披露情況的一次全面評估。今後,保監會將不斷完善保險公司信息披露核查工作機制,定期不定期開展信息披露核查工作,進一步加大對保險公司公開信息披露的監管力度。 |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