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林業局發佈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審批事項目錄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6-03-31 08:12 來源: 林業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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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林業局公告
2016年第4號

根據《國務院關於第一批取消62項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國發〔2015〕57號)和《國務院關於第二批取消152項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國發〔2016〕9號)的要求,現將我局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審批事項(見附件)予以公佈,項目設立依據的有關規定停止執行,有關規章按照程序修改。

特此公告。

附件:國家林業局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審批事項目錄

國家林業局

2016年3月24日

責任編輯: 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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