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將有法可依。3月30日,《重慶市家庭教育促進條例(草案)》提請市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據了解,在國內家庭教育立法尚無先例可循,類似立法尚屬首次。 不做好家庭教育有可能違法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知名中小學教育專家、北京四中校長劉長銘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曾稱,再好的名校都比不上家長的教育。 每當家長將孩子送到學校,都會習慣性地對老師説一句:“我把孩子交給你了。”對此,參與了此次立法的重慶市婦聯家庭兒童工作部部長李藝認為,這樣的説法看似是託付,實際是不少家長忽略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 “我們認為,當前我市一些家庭對孩子教育的忽視,已經不能用道德、政策來解決,只能通過立法來規範。”李藝説。 因此,在起草《重慶市家庭教育促進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時,市婦聯曾做了一次抽樣調查。 調查反映,對於家庭教育,有的家庭不重視,有的重視過度。反映在家長要麼對孩子不管不問,要麼對孩子期望過高…… 在問卷調查中,不少父母在“陪孩子時自己做什麼”這一選項中,大多選擇了看電視、玩電腦、玩手機,甚至還有打牌、睡覺。 在問卷中,“你有心事向誰説”這一問題,過半受調查的孩子回答找朋友説,還有3成多表示誰也不説。 孩子們在調查中表示,最不喜歡的家庭教育方式是:嘮叨、打罵、期望過高。 此外,市婦聯在對重慶市一些留守兒童的調查中,49%的孩子錶示父母離家一年以上。因此,李藝説,重慶市對家庭教育進行立法正當其時,刻不容緩。 一年至少與未成年子女團聚一次 針對當前重慶市家庭教育存在的問題,《條例草案》首先對家庭教育進行了定義:家庭教育主要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對子女或者被監護人的教育和影響。 《條例草案》還明確了政府職能,規定市和區縣兩級政府的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承擔組織、協調、指導、督促職能,並明確家庭教育由婦聯、教育部門主抓,民政、衛生和計生、公安、關工委等相關部門、單位提供支持。 對家庭教育服務,鋻於該市場尚處於起步發展階段,《條例草案》對該類機構的登記途徑作了原則性規定。 《條例草案》對家長在家庭教育中的主體責任予以強調,明確家庭教育中父母應對孩子進行如下教育:理想信念、愛國愛民、社會公德、社會責任;科學文化、紀律法制、道德倫理、誠實守信;行為習慣、人格修養、生活能力、勞動技能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內容。 對外出務工人員,《條例草案》規定應當攜帶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如果沒有條件的,要履行這些義務:委託有監護能力的其他成年人或機構教育子女;每週至少通過電話、網絡、書信等方式與子女交流、溝通一次;每月至少與學校和其他監護人交流一次,了解子女情況;每年至少與未成年子女團聚一次;法律規定的其他教育子女的職責。 對離異人士的未成年子女,《條例草案》規定,離異雙方應繼續共同履行對子女的教育義務,繼父母、養父母也應當履行對未成年繼子女、養子女的家庭教育義務。 規定每年5月15日為家庭教育日 立法的目的是為了促進家庭教育,《條例草案》進行了多處創新,以鼓勵社會力量參與,推動家庭教育的發展。 例如,《條例草案》規定每年5月15日世界家庭日,為重慶市的家庭教育日。 《條例草案》規定中小學每學期應當開展兩次以上家庭教育活動,幼兒園開展3次以上。鼓勵設立家庭教育基金,支持家庭教育發展。 《條例草案》規定市、區縣政府應當依託公共服務機構和組織,優先對孤殘、流動、遺棄等兒童,提供家庭教育救助和服務指導。 根據《條例草案》規定,如果未成年人認為父母或監護人的家庭教育有損自己身心健康的,或家長採用暴力、侮辱等手段實施家庭教育的,未成年人可以報警,或向相關單位求助。 《條例草案》還在審議中。 專家觀點>> 重慶市人大內司委副主任委員彭軍:家庭教育立法有助傳承文明家風 3月30日,市人大內司委副主任委員彭軍在解讀《重慶市家庭教育促進條例(草案)》時表示,學校教育、社會教育、家庭教育三位一體,共同構成完整的現代教育體系。家庭教育最主要是培養孩子的習慣、道德、品性和興趣,也包括情感態度、價值觀。所以,家庭教育對於促進青少年健康成長、傳承文明家風、構建和諧家庭具有重要意義。 彭軍介紹,銅梁區是全國首批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單位,通過調研發現,重慶市家庭教育主要存在的問題是,父母主體責任缺位,父母家庭教育意識和履職能力不強,家庭教育機制不完善,保障措施乏力等。這次立法重點圍繞上述問題設置條款,力爭做到有效、管用。 彭軍表示,此次立法的預期效果是,完善教育類法律法規,提升家庭教育的法律地位,建立家庭教育工作體制機制,強化父母的主體責任,保障學校的家庭教育工作有章可循,並規範家庭教育的社會服務。此外,保障留守兒童、困境兒童享受家庭教育權力,為未成年人遭受不當家庭教育行為提供法定求助權利等。同時,從法律責任上,依法懲處父母、監護人、市場主體、政府部門和相關機構的違法行為。 重慶市婦聯家庭兒童工作部部長李藝:家庭教育不僅是自傢俬事 “清官難斷家務事”自古以來就為國人熟知,那麼為什麼要立法規範家庭教育這一“家事”呢?3月30日,市婦聯家庭兒童工作部部長李藝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説,家庭教育雖是私事,也應被國家監管。 李藝介紹,我國作為聯合國成員,應遵循其兒童公約,根據該公約,國家是未成年人的最後監護人。也就是説,教育孩子不僅是家事,國家也有干預之責。 “《刮痧》這部電影曾影響很多人。”李藝説,這部電影講述的故事,反映了國家對孩子的教育有監護之責。 李藝説,我國歷史上,家庭曾發揮了很大作用,例如一些家庭的家風、家規、家教在孩子教育中起很大作用。當前我國處於社會轉型期,一人之家,兩人之家非常常見,家庭教育功能逐漸弱化。在農村,家長疏于對留守兒童教育是一個嚴重問題;在城市,由於年輕人忙於工作,孩子的隔代撫養情況也很普遍。 “家庭教育雖是私事,但是亟待立法。”李藝説,考慮到家庭教育的特殊性,《重慶市家庭教育促進條例(草案)》對家庭教育以促進、推動為主,重在倡導社會引起重視,推動家庭教育發展。 |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