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實施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6-04-03 09:09 來源: 寧夏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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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業協會商會任職的在職公務員可自願選擇去留

在行業協會商會兼職公務員年底前須辭去兼任職務

2018年起取消全區性行業協會商會的財政直接撥款

近日,寧夏回族自治區出臺《寧夏回族自治區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將於4月下旬開始全區性行業協會商會脫鉤第一批試點工作,11月底前完成試點和評估。

根據《方案》,脫鉤的主體為各級行政機關與其主辦、主管、聯絡、挂靠的行業協會商會。會員主體為從事相同性質經濟活動的單位、同業人員或同地域的經濟組織,名稱以“行業協會”“協會”“商會”“同業公會”“聯合會”“促進會”等字樣為後綴的協會商會,在民政部門登記為社會團體法人,一併納入脫鉤範圍。

此次脫鉤的重點任務是推進行業協會商會從機構、職能、資産財務、人員和黨建外事五個方面與業務主管單位脫鉤。取消行政機關(包括下屬單位)與行業協會商會的主辦、主管、聯絡和挂靠關係。在行業協會商會任職的在職公務員,脫鉤後自願選擇去留,在行業協會商會兼職的公務員,應于2016年12月31日前辭去兼任職務。自2018年起,取消全區性行業協會商會的財政直接撥款,在此之前,保留原有財政撥款經費渠道不變。

全區性行業協會商會脫鉤第一批試點工作將於4月下旬開始,11月底前完成試點和評估。《方案》要求按照兼顧不同類型、行業和部門的原則,選擇5個至10個全區性行業協會商會開展脫鉤試點。各市、縣(區)同步開展本地區脫鉤試點工作,每個地級市至少選擇2個至3個、每個縣(市、區)至少選擇1個至2個行業協會商會開展試點,12月底前完成試點和評估。之後,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全面推開此項工作。 (記者 張文攀 實習生 袁震)

責任編輯: 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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