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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農村一二三産業融合發展的實施意見

2016-05-12 11:04 來源: 安徽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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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
推進農村一二三産業融合發展的實施意見
皖政辦〔2016〕14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農村一二三産業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93號),加快推進我省農村一二三産業(以下簡稱農村産業)融合發展,經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用工業理念發展農業,以培育農村産業融合主體為重點,以創新農村産業融合方式為著力點,以完善農村産業融合利益聯結機制為核心,以建立農村産業融合服務體系為支撐,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著力構建農業與二三産業融合發展的現代産業體系,形成城鄉一體化的農村發展新格局,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和農村繁榮,為全省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重要支撐。

(二)基本原則。一是堅持市場導向。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積極發揮政府引導作用,營造良好市場環境。二是堅持統籌推進。農業現代化要與新型城鎮化相銜接,與新農村建設相協調,促進農村産業集聚發展。三是堅持分類指導。要因地制宜,探索不同地區、不同産業的融合模式和利益聯結機制。四是堅持農民自願。在尊重農民意願的前提下,強化利益聯結,保障農民獲得合理的産業鏈增值收益。五是堅持改革創新。打破要素瓶頸制約和體制機制障礙,激發融合發展活力。六是堅持基本制度。堅持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嚴守耕地保護紅線,提高農業綜合生産能力。

(三)主要目標。到2020年,農村産業融合發展總體水平明顯提升,産業鏈條完整、功能多樣、業態豐富、利益聯結緊密、産城融合更加協調的新格局基本形成,農業競爭力明顯提升,農民收入持續增加,農村活力顯著增強。力爭全省實現規模以上農産品加工産值1.25萬億元,主營業務收入超過20億元的農産品加工企業達到50家以上;家庭農場達到10萬家,農民合作社達到8萬個,現代農業産業化聯合體發展到3000個。

二、培育農村産業融合主體

(四)發揮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的引領示範作用。培育壯大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大力發展農産品精深加工和現代流通,積極打造龍頭企業“甲級隊”。大力培育以龍頭企業為核心,生産、加工和服務一體化的現代農業産業化聯合體。著力提升龍頭企業科技水平,支持自主設立研發機構或與高校、科研院所深度合作開展農業研發,建立科技示範基地進行科技成果轉化。鼓勵龍頭企業建設現代物流體系,加強産業鏈建設和供應鏈管理,健全農産品營銷網絡。充分發揮我省農墾企業資金、技術、品牌和管理優勢,培育具有較強競爭力的大型現代農業企業集團,示範帶動農村産業融合發展。(省農委、省林業廳、省科技廳、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供銷社、省工商局、省農墾事業管理局等負責)

(五)強化農村家庭經營的基礎作用。繼續重視和扶持普通農戶發展農業生産,加快培育新型職業農民,到2020年,全省培育新型職業農民20萬人。大力發展規模適度的農戶家庭農場,積極發展種養結合的生態家庭農場和示範家庭林場。鼓勵和吸引具備條件的農戶、大中專院校畢業生、返鄉青年農民工、個體工商戶和市場經紀人等興辦家庭農場。開展示範家庭農場創建活動,分級建立示範家庭農場名錄,健全管理服務制度。加強家庭農場經營者培訓,建立“青年農場主”培訓和孵化基地,提高農場主知識技能水平和經營管理能力。穩妥推進土地流轉向家庭農場傾斜,以縣為單位,整合涉農資金優先流向家庭農場和專業大戶,建設連片高標準農田。(省農委、省林業廳負責)

(六)促進農民合作社持續健康發展。拓寬合作領域,鼓勵農民合作社從産品合作走向産業合作,從單一要素合作走向全要素合作,從生産終端合作走向全産業鏈合作。深入推進示範農民合作社建設,積極發展農林産品加工流通和直供直銷,開展技術指導、技能培訓、生産資料採購和經營、産品銷售等統一服務。指導農民合作社創建品牌,發展無公害農産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産品生産,申請地理標誌認定,提高農産品質量安全水平。支持符合條件的農民合作社優先承擔政府涉農項目,落實財政項目資金直接投向農民合作社、形成資産轉交合作社成員持有和管護的政策。開展農民合作社創新試點,引導發展農民合作社聯合社。(省農委、省林業廳負責)

(七)培育多元社會化服務組織。穩定基層農業公共服務機構,健全農技推廣、動植物疫病防控、農産品質量安全監管“三位一體”的公益性服務體系,建設“一站式”鄉鎮農業公共服務中心及村級服務站點。大力培育合作服務組織、服務型農業企業和社會服務組織等經營性服務機構,重點發展全要素、全過程、全産業鏈的現代農業集團化服務企業。推進農業社會化服務示範創建活動,開展政府購買農業公益性服務試點,鼓勵向經營性服務機構購買易監管、可量化的公益性服務。充分發揮行業協會自律、教育培訓和品牌營銷作用,開展標準制定、商業模式推介等工作。鼓勵新型經營主體、涉農院校和科研院所成立産業聯盟,通過共同研發、科技成果産業化、融資拆借、共有品牌、統一營銷等方式實現信息互通、優勢互補。(省農委負責)

(八)發揮供銷合作社和農墾系統的優勢和作用。按照自我改造、服務農民的要求,推動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試點。拓展供銷合作社經營領域,由主要從事流通服務向全程農業社會化服務延伸、向全方位城鄉社區服務拓展,在農資供應、農産品流通、農村服務等重點領域和環節為農民提供便利實惠、安全優質的服務。健全供銷合作社經營網絡,支持流通方式和業態創新,搭建全國性和區域性電子商務平臺。擴大基層供銷社股份合作試點,針對農業生産重要環節,與農民簽訂服務協議,開展合作式、訂單式服務。積極推進農墾改革,支持農墾建設現代農業示範基地,依託農墾搭建省級農業投資平臺,促進墾地合作發展。(省供銷社、省農墾事業管理局負責)

三、創新農村産業融合方式

(九)依託新型城鎮化推進農村産業融合。完善與新型城鎮化發展相適應的農村土地管理制度,充分利用現有各類産業園區,加強現代生態農業産業化示範區和産業集群專業鎮建設,推進美麗鄉村建設,將農村産業融合發展與新型城鎮化建設有機結合,引導農村二三産業向縣城、重點鄉鎮及産業園區集中。統籌新型城鎮化和産業融合發展,加強規劃引導和市場開發,加大基礎設施投入,培育農産品精深加工、商貿物流、休閒旅遊等專業特色小城鎮。加強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強化産業支撐,實施差別化落戶政策,鼓勵和支持農村人口到城鎮安家落戶和發展産業,努力實現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穩定吸納農業轉移人口。(省農委、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公安廳、省商務廳等負責)

(十)加快推進農業全産業鏈發展。調整優化農業結構,實施綠色增效示範工程,構建糧飼兼顧、農牧結合、稻魚共生、循環發展的新型種養結構,推動綠色農業發展。加大糧改飼扶持力度,引導發展青貯玉米、苜蓿等優質飼草料,促進糧食、經濟作物、飼草料三元種植結構協調發展。實施種養結合循環農業示範工程,大力推進生豬、奶牛、肉牛和肉羊生産。積極發展林下經濟,推進農林複合經營。鼓勵開展代耕代種代收、大田託管、統防統治、烘乾儲藏等農業生産性服務業。完善農産品産地初加工補助政策,初加工用電享受農用電政策。實施“綠色皖農”品牌培育計劃,打造一批農産品精深加工領軍企業。加強農産品冷鏈物流體系建設和農産品批發市場改造升級,推進市場流通體系與儲運加工佈局有機銜接。在全省年度建設用地指標中單列一定比例,專門用於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進行農産品加工、倉儲物流、産地批發市場等輔助設施建設。推廣農超、農企等形式的産銷對接,鼓勵在城市社區設立鮮活農産品直銷網點。(省農委、省林業廳、省物價局、省質監局、省國土資源廳、省商務廳、省供銷社等負責)

(十一)大力發展農業新興業態。實施“互聯網+現代農業”行動計劃,紮實推進信息進村入戶和現代農業大數據工程建設,大力發展農村電子商務,推廣線上營銷和線下體驗一體化經營模式,促進電商與經營主體的有效結合,實施“快遞下鄉”工程,完善配送及綜合服務網絡。推進現代信息技術應用於農業生産、經營、管理和服務,鼓勵對大田種植、畜禽養殖、漁業生産等進行物聯網改造。採用大數據、雲計算等技術,改進監測統計、分析預警、信息發佈等手段,健全農業信息監測預警體系。推動科技、人文等元素融入農業,發展農田藝術景觀、陽臺農藝等創意農業。鼓勵在大城市郊區發展工廠化、立體化等高科技農業,提高本地鮮活農産品供應保障能力。鼓勵發展農業生産租賃業務,積極探索農産品個性化定制服務、會展農業、農業眾籌等新型業態。(省農委、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林業廳、省工商局等負責)

(十二)積極開發農業多種功能。加強統籌規劃,推進農業與旅遊、教育、文化、健康養老等産業深度融合。深入開展國家級和省級休閒農業與鄉村旅遊示範縣、示範點創建,實施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提升工程及振興傳統手工藝計劃,開展休閒農業綠色體驗模式攻關,建設一批具有歷史、地域、民族特點的特色旅遊村鎮和鄉村旅遊示範村。盤活農村資産資源,引導和支持社會資本開發農民參與度高、受益面廣的休閒旅遊項目,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發展智慧鄉村遊,提高在線營銷能力。加強農村傳統文化保護,合理開發農業文化遺産,大力推進農耕文化教育進校園,統籌利用現有資源建設農業教育和社會實踐基地,引導公眾特別是中小學生參與農業科普和農事體驗。將養老元素融入農業生態和休閒觀光等産業鏈條,推進健康養老與農業産業共同發展。(省農委、省旅遊局、省教育廳、省文化廳、省民政廳等負責)

(十三)引導農村産業集聚發展。加強農村産業融合發展與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有效銜接,完善縣域産業空間佈局和功能定位。通過農村閒置宅基地整理、土地整治等新增的耕地和建設用地,優先用於農村産業融合發展。創建國家級現代農業示範區,推動省級現代農業示範區轉型升級,加強省級現代林業示範區建設,完善配套服務體系,形成農産品集散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和展銷中心。推進農産品品牌建設,扶持發展一鄉(縣)一業、一村一品,加快培育鄉村手工藝品和農村土特産品品牌,新增一批“三品一標”農産品。依託現代農業産業園、農業科研院校和龍頭企業,實施生物育種、農機裝備、農産品精深加工、智慧農業等重大專項,培育農業科技創新應用企業集群。(省發展改革委、省農委、省林業廳、省國土資源廳、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工商局、省環保廳等負責)

四、建立農村産業融合利益聯結機制

(十四)創新發展訂單農業。引導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在平等互利基礎上,與農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規範簽訂農産品購銷合同,合理確定收購價格,形成穩定的購銷關係。支持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建設穩定的原料生産基地,為農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提供貸款擔保,資助訂單農戶參加農業保險。鼓勵農産品産銷合作,建立技術開發、生産標準和質量追溯體系,設立共同營銷基金,打造聯合品牌,降低經營風險,實現利益共享。(省農委、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工商局、安徽銀監局、安徽保監局等負責)

(十五)鼓勵發展股份合作。加快推進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將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到戶、集體經營性資産折股量化到戶,通過“資源變股權、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讓農民獲得更多的集體資産收益。市、縣政府可探索制定發佈農用地基準地價,為農戶土地入股或流轉提供參考依據。開展以土地、林地為基礎的各種形式合作,凡是享受財政投入或政策支持的承包經營者均應成為股東方,並採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紅”等形式,讓農戶分享加工、銷售環節收益。開展農民土地股份合作社建設試點,引導農戶自願以土地經營權等入股龍頭企業和農民合作社,形成以農戶承包土地經營權入股的利潤分配機制,切實保障土地經營權入股部分的收益。(省農委、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省林業廳等負責)

(十六)鼓勵社會資本投入。優化農村市場環境,鼓勵各類社會資本投向農業農村,發展適合企業化經營的現代種養業,利用農村“四荒”(荒山、荒溝、荒丘、荒灘)資源發展多种經營,開展農業環境治理、農田水利建設和生態修復。積極爭取中央專項建設基金和農村産業融合發展投資基金,支持社會資本投資的農業項目建設。各級政府相關扶持政策對各類社會資本投資項目同等對待。對社會資本投資建設連片面積達到一定規模的高標準農田、生態公益林等,允許在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依法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堅持節約集約用地的前提下,利用一定比例的土地開展觀光和休閒度假旅遊、加工流通等經營活動。能夠商業化運營的農村服務業,積極向社會資本全面開放。積極引導外商投資農村産業融合發展。(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省水利廳、省農委、省商務廳、省林業廳、省旅遊局等負責)

(十七)強化工商企業社會責任。鼓勵和支持從事農村産業融合發展的工商企業優先聘用流轉出土地的農民,為其提供技能培訓、就業崗位和社會保障,增加農民務工收入。引導工商企業發揮自身優勢,輻射帶動農戶擴大生産經營規模、提高管理水平,促進農戶規模化、標準化、集約化經營。完善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認定監測制度,實行動態管理,逐步建立社會責任報告制度。強化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聯農帶農激勵機制,各級政府相關扶持政策與利益聯結機制相挂鉤。(省農委、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負責)

(十八)健全風險防範機制。穩定土地流轉關係,推廣實物計租貨幣結算、租金動態調整等計價方式,確保農民獲得穩定的租金收入。規範工商資本租賃農地行為,合理確定土地流轉規模,建立農戶承包土地經營權流轉分級備案制度。建立土地流轉、訂單農業等風險保障金制度,並探索與農業保險、擔保相結合,提高風險防範能力。增強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契約意識,鼓勵制定適合農村特點的信用評級方法體系。制定和推行涉農合同示範文本,依法打擊涉農合同欺詐違法行為。加強土地流轉、訂單等合同履約監督,建立健全糾紛調解仲裁體系,保護雙方合法權益。(省農委、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省工商局等負責)

五、完善農村産業融合服務體系

(十九)建設農村公共服務平臺。以縣(市、區)為基礎,搭建農村綜合性信息化服務平臺,提供電子商務、鄉村旅遊、農業物聯網、價格信息、公共營銷等服務,實現農業公共信息資源的跨部門、跨地區、跨行業互聯、互通、共享。優化農村創業孵化平臺,建立在線技術支持體系,提供設計、創意、技術、市場、融資等定制化解決方案及其他創業服務。建設農村産權流轉交易市場,推進已有的農村産權流轉平臺提供交易服務,鼓勵建立新的交易平臺。採取政府購買、資助、獎勵等形式,引導科研機構、行業協會、龍頭企業等提供公共服務。(省農委、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商務廳等負責)

(二十)創新農村金融服務。發展農村普惠金融,鼓勵金融機構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立緊密合作關係,推廣産業鏈金融模式,加大對農村産業融合發展的信貸支持。大力推進“守合同重信用”企業信用增信融資。鼓勵農業企業在主板、中小板、創業板以及境外資本市場公開發行上市和融資,在“新三板”和省區域性股權託管交易中心開設的農業、林業板塊掛牌。穩妥有序推進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産權抵押貸款試點,積極發展林權、農業廠房、漁船抵押和生産訂單、農業保單質押等業務,探索水工程所有權、使用權抵押貸款。大力發展“三農”保險,以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為重點,積極推廣政策性保險附加商業保險試點,完善政策性森林保險政策機制。充分發揮省農業信貸擔保有限責任公司作用,完善政策性融資擔保體系。規範發展新型農村合作金融,穩妥開展農民合作社內部資金互助試點,加強對開展信用互助業務的農民互助社準入資格審查和持續性經營的監管。(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省財政廳、安徽銀監局、安徽證監局、安徽保監局、省農委、省林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地稅局、省工商局等負責)

(二十一)強化人才和科技支撐。加快發展農村職業教育,以專業大戶、家庭農場和家庭林場主、農民合作社骨幹等為重點,實施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程,建立新型職業農民培育體系。鼓勵各類科技人員、大中專畢業生到農村創業,落實國家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三年行動計劃和現代青年農場主計劃,推進百萬鄉村旅遊創客行動。探索農業科研成果權益分配激勵機制,完善校、院、企等涉農科技人才流動和兼職制度。深入推進科技進村入戶工程,紮實開展科技特派員農村科技創業行動、農技人員包村聯戶服務和畜牧科技進萬家活動。(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農委、省林業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旅遊局等負責)

(二十二)加強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統籌實施安徽省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繼續加強農村土地整治和農田水利設施建設,改造提升中低産田。把財政支持的基礎設施建設重點放在農村,建好、管好、護好、營運好,促進城鄉基礎設施建設互聯互通、共建共享。強化農村飲水水源保護,實施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推動城鎮供水管網向周邊農村延伸。實施新一輪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工程,開展農村“低電壓”綜合治理。加快實施農村道路暢通工程,完善農村公路客運網絡,推進城鄉客運一體化,實現全省具備條件建制村通班車。推動農村互聯網提速降費,加快實現行政村寬帶全覆蓋。加強農村環境整治和生態保護,建設持續健康和環境友好的新農村。統籌規劃建設農村物流設施,形成完善的農村物流網絡體系。完善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道路、供電、供水、停車場、觀景臺、遊客接待中心等配套設施。加強國有墾區和國有林場基礎設施建設。(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省水利廳、省能源局、省交通運輸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農委、省商務廳、省旅遊局、省農墾事業管理局、省林業廳等負責)

(二十三)支持貧困地區農村産業融合發展。加大貧困地區産業扶貧力度,支持貧困地區立足當地資源優勢,發展特色種養業、農産品加工業和鄉村旅遊、電子商務等農村服務業。對貧困地區符合當地條件、適應市場需求的農村産業融合項目,優先申報國家專項建設基金和相關扶持資金。鼓勵我省經濟發展較好的地區與貧困地區開展農村産業融合發展合作。支持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個人投資貧困地區農村産業融合項目。(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扶貧辦、省農委、省林業廳、省商務廳、省旅遊局等負責)

六、健全農村産業融合推進機制

(二十四)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由省政府領導牽頭,發展改革、農業等省有關部門參加的協調機制,協調解決農村産業融合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把推進農村産業融合發展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縣級政府要強化主體責任,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引導資金、技術、人才等要素向農村産業融合集聚。(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二十五)強化部門協作。省有關部門要緊密配合,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合力推進農村産業融合發展。省發展改革委負責綜合協調,支持重大項目建設。省農委、省林業廳負責産業指導,統籌推進農林業與二三産業融合發展。省經濟和信息委、省國土資源廳、省科技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商務廳、省旅遊局、省地稅局、省政府金融辦等部門按職能制定扶持政策和措施。(省有關部門負責)

(二十六)開展試點示範。積極爭取國家農村産業融合發展“百縣千鄉萬村”試點示範工程,圍繞産業融合模式、主體培育、政策創新和投融資機制,積極探索和總結成功做法,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促進農村産業融合加快發展。(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農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商務廳、省旅遊局等負責)

(二十七)加強財稅支持。落實國家有關農産品加工企業進項稅額核定扣除和農産品初加工所得稅優惠政策。落實小微企業稅收扶持政策,積極支持“互聯網+現代農業”等新型業態和商業模式發展。積極爭取中央財政資金和國家專項建設基金,省級預算內投資、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向農村産業融合發展項目傾斜。創新政府涉農資金使用和管理方式,研究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設立基金、貸款貼息等方式,帶動社會資本投向農村産業融合領域。(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地稅局等負責)

(二十八)加強檢查評估。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充分認識推進農村産業融合發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實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建立目標責任和績效考核機制。各市政府要加強對本市農村産業融合發展的分析和評估,每年將發展形勢和工作進展情況報告省政府。(各市人民政府負責)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4月10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于士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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