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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深度參與全球稅收合作

2016-05-13 07:36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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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稅收工作邁上新臺階——
我國深度參與全球稅收合作

近年來,國際稅收治理成為全球治理體系更加重要的組成部分,其意義遠超稅收本身,是抵禦國際金融風險,規範國際經濟秩序,促進全球經濟復蘇的重要力量。

我國稅務部門牢固樹立大國稅務理念,充分展現大國責任擔當,深度參與全球稅收合作,讓國際稅收聽到中國聲音、看到中國行動,國際稅收工作邁上了新臺階。

“1979年5月,全國稅務工作會議研究建立中國涉外稅制,從此開啟了中國國際稅收的新時代。”中國國際稅收研究會會長王力説。黨的十八大提出適應經濟全球化新形勢,全面提高開放型經濟水平,開啟了中國邁進“大國稅務”發展階段。

“國際稅收深度推進彰顯大國稅務理念。按照習近平主席提出‘加強全球稅收合作,打擊國際逃避稅,幫助發展中國家和低收入國家提高稅收徵管能力’三點重要主張的要求,中國稅務部門深度參與G20國際稅制改革,有效推進改革進程及成果落實。”國家稅務總局局長王軍説。

近年來,G20稅改取得重大進展,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BEPS)主要行動計劃順利完成,15項成果在G20安塔利亞峰會上獲得批准,國際稅收改革轉入後BEPS議程。

為做好G20稅改成果轉化,稅務總局成立G20稅改小組,制定了37項具體工作任務,明確了時間表和路線圖,其中26項工作已提前完成。

在多邊合作方面,我國稅務部門積極參與聯合國和G20國際稅收規則制定,全程深入參與BEPS所有行動計劃,並成為BEPS指導委員會委員,提出“利潤應在經濟活動發生地和價值創造地徵稅”的總原則併為G20所接受,為BEPS項目積極貢獻重要意見建議,為書寫新的國際稅收規則體系作出了積極貢獻。

同時,我國積極拓展國際稅收合作領域,簽署了《多邊稅收徵管互助公約》並於今年2月正式生效,與聯合國、OECD、IMF等25個國際組織和區域稅收組織建立了合作關係,與115個國家或地區建立了雙邊稅收合作機制,簽署了104個國際稅收協定和10個信息交換協定。

我國繼續擴大稅收協定網絡,主動幫助其他發展中國家和低收入國家提高稅收徵管能力,通過稅務諮詢、技術援助等方式,實施雙、多邊合作項目,為非洲和拉美國家稅務官員舉辦“稅收徵管與納稅服務”研修班,推動了中非、中拉之間的合作。

2016年3月,中國國家稅務總局與OECD合作建立的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中國國家稅務總局多邊稅務中心在北京正式掛牌啟動,這是第一個設立於非OECD國家的多邊稅務中心,標誌著我國稅務部門與OECD的交流合作掀開了新的篇章,也體現了我國作為負責任大國更加主動、自信地參與國際稅收治理的良好形象。

結合BEPS成果,我國進一步建立健全了反避稅法律、法規。《一般反避稅管理辦法》成為我國落實BEPS成果的第一項行動,得到國際社會好評;《關於非居民企業間接轉讓財産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從制度上解決了境外投資者間接轉讓我國財産涉及稅收的問題;《關於企業向境外關聯方支付費用有關企業所得稅問題的公告》,有效遏制了跨國企業通過對外大額支付費用轉移我國利潤的避稅行為,等等。

我國還嚴厲打擊國際逃避稅,構建“管理、服務、調查”三位一體的反避稅防控體系。2015年,我國稅務部門開展專項反避稅調查對稅收增收貢獻610億元。同時,對汽車、奢侈品和制藥行業實施全國聯查;對跨國避稅、企業“灰色利潤”零容忍。

此外,稅務總局還建立了跨國公司利潤水平監控系統,實現了分國別、分行業、分地區、分年度監控跨國公司利潤水平,並建成了多邊稅務數據服務平臺,為下步工作打下堅實基礎。(記者 曾金華)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方圓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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