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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一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大事記

2016-05-18 08:47 來源: 人民銀行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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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印發《關於調整境外機構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資金使用有關事宜的通知》(銀辦發〔2016〕15號)。

1月22日,中國人民銀行發佈《關於擴大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試點的通知》(銀發〔2016〕18號),決定自2016年1月25日起,面向27家金融機構和註冊在上海、廣東、天津、福建四個自貿區的企業擴大本外幣一體化的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試點。

1月25日,中國人民銀行對境外人民幣業務參加行存放境內代理行人民幣存款執行正常存款準備金率,即境內代理行現行法定存款準備金率,以防範宏觀金融風險,促進金融機構穩健經營。

1月26日,中國人民銀行向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彙報2015年貨幣政策執行情況。

2月2日,為進一步完善個人住房信貸政策,支持居民合理住房消費,中國人民銀行和銀監會聯合發佈《關於調整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發〔2016〕26號),在不實施“限購”措施的城市,下調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

2月6日,發佈《2015年第四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

2月15日,經國務院同意,中國人民銀行、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商務部、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聯合印發《關於金融支持工業穩增長調結構增效益的若干意見》(銀發〔2016〕42號),加大金融對工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工業穩增長、調結構、增效益的支持力度,推動工業轉型升級。

2月17日,中國人民銀行、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印發《關於完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形成機制的通知》(銀發〔2016〕43號),決定自2月21日起,將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由現行按照歸集時間執行活期和三個月存款基準利率,調整為統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執行。

2月18日,中國人民銀行發佈公告,決定從即日起正式建立公開市場每日操作常態化機制,根據貨幣政策調控需要,原則上每個工作日均開展公開市場操作。

2月24日,發佈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16〕第3號,引入更多符合條件的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取消投資額度限制,簡化管理流程。

2月25日,中國人民銀行按照定向降準相關制度,對參與定向降準金融機構2015年度支持“三農”和小微企業領域情況進行考核,並根據考核結果動態調整其存款準備金率。

3月1日,中國人民銀行普遍下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以保持金融體系流動性合理充裕。

3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民政部、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聯合印發《關於金融支持養老服務業加快發展的指導意見》(銀發〔2016〕65號),大力推動金融組織、産品和服務創新,改進完善養老領域金融服務,支持養老服務業加快發展。

3月7日,中國人民銀行與新加坡金管局續簽了規模為3000億元人民幣/640億元新加坡元的雙邊本幣互換協議。

3月16日,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保監會、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等六部門聯合印發《農民住房財産權抵押貸款試點暫行辦法》(銀發〔2016〕78號);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保監會、財政部、農業部等五部門聯合印發《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暫行辦法》(銀發〔2016〕79號)。

3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扶貧辦聯合印發《關於金融助推脫貧攻堅的實施意見》(銀發〔2016〕84號),緊緊圍繞“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提出了金融助推脫貧攻堅六個方面共22條細化落實措施,明確了新形勢下金融助推脫貧攻堅的總體要求、目標任務和重點工作。

3月25日,經國務院同意,中國人民銀行和銀監會聯合印發《關於加大對新消費領域金融支持的指導意見》(銀發〔2016〕92號),明確創新金融支持和服務方式,大力發展消費金融,更好地滿足新消費重點領域的金融需求,發揮新消費引領作用。

3月28日,中國人民銀行印發《關於開辦扶貧再貸款業務的通知》(銀發〔2016〕91號),創設扶貧再貸款,專門用於支持貧困地區地方法人金融機構擴大貧困地區涉農信貸投放,降低貧困地區融資成本,為打贏脫貧攻堅戰提供有力金融支持。

3月28日,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召開2016年第一季度例會。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方圓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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