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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將引導煤炭企業減量生産

2016-05-18 20:11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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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5月18日電(記者 陳煒偉、趙超)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四部門18日對外發佈《關於進一步規範和改善煤炭生産經營秩序的通知》。通知提出,引導煤炭企業減量生産。從2016年開始,全國所有煤礦按照276個工作日重新確定生産能力,即直接將現有合規産能乘以0.84的系數後取整,作為新的合規生産能力。

通知指出,去年以來,部分煤炭企業為擠佔市場份額,採取超能力生産、以量補價、低價傾銷等措施維持生産運行,不僅嚴重衝擊了正常的煤炭生産經營秩序,而且加劇了市場供需失衡,加重了行業困難。

通知明確,煤礦要嚴格按照重新確定的産能組織生産,不得超能力、超強度生産。為防止超能力生産,保證職工正常節假日休假休息,原則上法定節假日和週日不安排生産。煤礦企業要建立考核獎懲制度,嚴禁向煤礦下達超法定生産能力的生産經營指標。

通知提出,建立健全煤炭企業誠信指標評價體系,將煤礦落實減量生産、法定節假日和週日不安排生産情況列入企業誠信記錄。對於誠信意識強、信用記錄優良的煤礦,在行業評先方面給予傾斜;對誠信意識差、違反作業時間、超能力生産等規定的煤礦,在行業評先方面要予以懲戒,並向社會公示。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溫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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