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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將實行重大行政決策預公開制度

2016-05-31 08:50 來源: 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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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將實行重大行政決策預公開制度
《北京市二〇一六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印發

5月3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北京市2016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在信息公開、政策解讀、回應關切、公眾參與等各環節實現新突破。其中明確指出,各區政府、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要積極實行重大行政決策預公開制度,擴大公眾參與的同時,及時反饋意見採納情況。

“圍繞民生改善推進公開”是要點中的一項重要內容,其中包括推進城市各類規劃信息公開,綠色發展有關信息公開,社會救助信息公開,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和農村危房改造信息公開,教育、醫療衛生信息公開和城市治理信息公開等。例如,推動城市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水質監測信息公開,定期向社會公開城市飲用水水源地、供水廠出廠水和用戶水龍頭水質信息;在各區政府及其部門門戶網站或各區民政信息網公開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享受保障情況;在市民政信息網公開特困供養人員、醫療救助對象和臨時救助對象的人次數、資金支出情況。按月公開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相關信息,按季度公開醫療救助、臨時救助開展情況;各區政府全面公開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設計劃、項目信息、分配政策、辦事指南、分配情況等,定期公開住房公積金年度報告;公開義務教育劃片工作程序、內容、結果,隨遷子女入學辦法、入學流程、證件要求和辦理方式,接受社會監督。

要點還稱,將推進政府會議開放,建立健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市民代表、新聞媒體列席市政府相關會議制度。對於涉及重大民生問題、社會關注度高的議題,各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應當邀請相關方代表列席區政府常務會議或部門辦公會議。市、區政府常務會議和部門辦公會議議定的重大決策事項,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要在3個工作日內向社會進行公開解讀。同時,推進重大行政決策預公開。各區政府、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要積極實行重大行政決策預公開制度,擴大公眾參與,對社會關注度高的決策事項,除依法應當保密的以外,在決策前應當向社會公開相關信息,並及時反饋意見採納情況。

此外,對重大決策事項要進行民意調查。具體來説,要制定重大決策事項民意調查工作制度,研究梳理北京市醫療衛生、資源開發、環境保護、社會保障等領域重大民生決策事項,根據具體內容和職責分工,明確民意調查工作的主責單位和責任單位、徵集民意的方式和途徑、民意採納情況反饋方式等。

遇有重大突發事件時,負責處置的地方和部門是信息發佈的第一責任人,主要負責人要當好“第一新聞發言人”,快速反應、及時發聲。針對涉及突發事件的各種虛假不實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實,消除不良影響。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後,應在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佈會。(記者 劉歡)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于士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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