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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治理提效補“短板”應鼓勵市民參與

2016-06-03 07:28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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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等社會力量參與城市治理的主動性和能力尚待精心呵護培育,不僅要求政府逐步具備多元共治的包容胸懷,更需要構建吸納、鼓勵市民參與城市治理的有效渠道和獎勵激勵機制

前不久,在西安曲江新區一條繁花似錦的道路一側,因為電力部門建設一組變電箱防護罩,旁邊幾株長勢正好的成年桂樹被強行大幅“截肢”,圍觀的群眾無不扼腕嘆息。然而筆者注意到,議論歸議論,卻沒有一位市民或社區組織向城市園林或城管部門投訴或探究電力部門的施工許可及其合理性。

事後,有媒體了解得知,施工單位並非電力部門而是其委託的一家廣告公司;施工手續也並未獲得市政園林部門的批准。但被砍伐的桂花樹已然殘枝敗葉。

上述“小事”或可映射當下城市治理中市民主體意識“缺席”的現狀,也是當下城市病治理效能低下的原因之一。

大城市治理是一個複雜的系統工程,政府管理者是當然的重要主體之一。但完全依賴政府,並不現實也不科學。

政府治理的優勢在於行政推動和制定落實法規。但其弱點在於統籌和效能難題。具體而言就是部門壟斷和歸口隔絕。這樣的結果並不能完全歸咎於城市政府的效能低下,其根本原因在於行政管理體制天然就是一個權責單元化的肌體,試圖令其如影隨形、聯動自如,在全世界範圍來看都是待解的難題。著名城市研究專家簡·雅各布斯在其《美國大城市的死與生》中就曾經專門論述過政府機構在城市管理中的這種“橫、縱不協同”的天然效能缺陷。那麼,如何彌補行政治理缺陷呢?社會力量尤其是市民參與必不可少。就治理效能而言,以街道、社區為網格單元的市民群體在城市治理中具備諸多無可替代的優勢和作用:首先是及時發現城市問題的時效優勢;其次是在解決問題制定解決方案等決策過程中的“貼近實際”優勢;再次,是在城市功能建設中的監督、維護和下情上達作用。

但是,一個不容忽視的事實是,由於長期養成的行政治理依賴,我國市民等社會力量參與城市治理的主動性和能力尚待精心呵護培育。這不僅要求城市政府逐步具備多元共治的包容胸懷,更需要構建吸納、鼓勵市民參與城市治理的有效渠道和獎勵激勵機制。近年來,全國不少地方紛紛開展“電視問政”、市民問政等問計於民活動,探索城市治理創新,取得良好成效。但從制度層面考量,現有的城市治理體制改革依然任重道遠。比如,很多城市都設有諸如12369等環境投訴市民熱線,但現實中,由於熱線背後的行政部門分割導致市民舉報投訴的有效性很難保障,一定程度上損害了市民群體參與城市治理的積極性和持續性。

因此,創新城市治理,應該從確立市民城市治理主體地位著手,切實按照中央城市工作會議提出的“要尊重市民對城市發展決策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鼓勵企業和市民通過各種方式參與城市建設、管理,真正實現城市共治共管、共建共享”的思路要求,大膽改革,銳意探索。在培育城市治理的社會力量、社會組織上多下功夫,在構建城市治理的溝通、聯絡、互動平臺上尋找突破口,如此,則當下備受詬病的“城市病”必將愈來愈少。(張毅)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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