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兩部門關於印發長江三角洲城市群發展規劃的通知

2016-06-03 09:40 來源: 發展改革委網站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國家發展改革委 住房城鄉建設部
關於印發長江三角洲城市群發展規劃的通知
發改規劃[2016]1176號

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人民政府,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直屬機構,中國鐵路總公司、國家電網公司:

經國務院同意,現將《長江三角洲城市群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印發你們,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以改革創新推動長三角城市群協調發展,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的一項重要舉措,有利於促進産業升級,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加快農業現代化,輻射帶動周邊區域和中西部地區發展,增強國家競爭力。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國務院關於長江三角洲城市群發展規劃的批復》(國函〔2016〕87號)精神,深化細化配套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協同工作機制,紮實有序推動《規劃》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努力將長江三角洲城市群建設成為具有全球影響力的世界級城市群。

二、請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人民政府切實加強對《規劃》實施的組織領導,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進一步健全協作機制,明確責任分工,制定實施方案,落實各項任務措施,著力打造改革新高地、爭當開放新尖兵、帶頭髮展新經濟、構築生態環境新支撐、創造聯動發展新模式。《規劃》實施中涉及的重大事項、重大政策和重大項目按規定程序報批。

三、請國務院有關部門切實履行職能,研究制定支持長江三角洲城市群發展的具體政策,在有關規劃編制、體制創新、項目安排等方面給予積極支持。

四、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將按照國務院批復精神,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分析和督促檢查,會同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人民政府適時組織開展《規劃》實施情況評估,重大問題及時向國務院報告。

附件長江三角洲城市群發展規劃.pdf

國家發展改革委
住房城鄉建設部
2016年6月1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