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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將食品藥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落地生根 

2016-06-06 06:40 來源: 青海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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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強全省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工作,日前,青海省政府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工作的意見》。《意見》提出的25項加強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的具體措施,將食品藥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落地生根。

《意見》指出,全省各地區要堅決貫徹落實食品藥品安全“黨政同責”要求,各級政府要全面落實“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和“有職責、有崗位、有人員、有手段”的要求,加快建立科學完善的食品藥品安全治理體系。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有關部門要依法履行監管責任,加強食品藥品安全事前預防、事中和事後監管,市(州)和縣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全面落實對食品藥品生産經營的日常檢查職責和定期抽檢職責。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各成員單位要依法履行各自職責,通力合作、密切配合,齊心協力嚴把食品從農田到餐桌、藥品從實驗室到醫院的每一道防線。

《意見》結合青海省實際,從食品種植(養殖)、生産加工到流通消費,藥品從研製生産到流通使用等各環節、全過程監管提出具體要求。組織實施“到2020年化肥、農藥和獸藥使用量零增長行動”;嚴格實施食品藥品生産經營準入許可制度和良好生産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加強蜂産品、枸杞、民族與地方特色食品、食鹽、中藏藥製劑、中藥飲片、特殊藥品、生物製劑(疫苗)等産品質量安全監管;加大對食品集中交易市場、城鄉接合部、旅遊景區、學校食堂及周邊食品攤販等重點區域和場所的整治力度;落實“雙隨機”抽查制度,嚴密防範食品藥品安全風險,嚴厲打擊食品藥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記者 李欣)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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