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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按規矩辦事,民間投資才“有門”

2016-06-06 21:01 來源: 鳳凰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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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前的程序給予了地方政府過大的自由裁量權,而這一裁量權恰恰就異化為了明程序之外的另一套“潛規則”。什麼是正確的事,應當由立法判斷,對於地方行政來説,怎樣正確的做事更為重要。

最近國務院派出9個專項督查組,在未提前通知地方情況下,對江西、黑龍江、廣東等18個省市區進行督查,其督查結果發現,民間投資發展存在四大問題:屢遭“白眼”頻“碰壁”,公平待遇為落地;抽貸、斷貸現象突出,“融資難”愈演愈烈;“門好進臉好看事不辦”,審批繁瑣拖後腿;成本高負擔重環境差,民營企業苦不堪言等。

今年1至4月,支撐國民經濟半壁江山的民間投資僅增長5.2%,增速連續大幅回落,目前民間投資增速只是全國固産投資增速的一半,更是國有投資增速的1/4。

但是,民間投資佔全國固産投資總額的2/3左右,佔製造業投資總額的比重近88%。民間投資增長速度如果持續下滑,不僅加大經濟下行壓力,而且正在加重經濟的結構性問題,以及國內有效資本的供給。

在産能過剩的巨大壓力,以及關鍵領域的壟斷尚未有效打破等背景下,民營投資形成真正高質量資本供給的能力不足,因為隨著中國經濟在國際分工中層級的提升,過去那種靠引進、模倣國外先進技術和産業,解決國內從無到有的市場機會已經不再,近年來國內經濟金融系統中出現的“資産荒”,也反映國內有效資本形成率不高的問題。

而民營資本的供給側改革路徑,根本上在於需要樹立程序正義的治國理政思維,擺正政府與市場的行權邊界。

近年來中央政府大力推動了簡政放權的行政體制改革,及基於負面清單管理的行政理念等,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行政執行效率,緩解了行政執法部門的“懶政”問題。

但是,在具體執行中,民間投資卻為何屢遭“白眼”頻“碰壁”、“門好進臉好看事難辦”?還是因為由於程序缺位,地方政府的自由裁量空間依然較大,行政部門的行政績效激勵機制和政績考核機制等依然有待改善等,而這些問題的根源,在於重實質正義、輕合規程序正義的行政理念問題依然較為突出。

其實,妨礙民間投資獲取公平待遇的公共服務的,既有在實質性的法律法規上存在重國資輕民資的問題,但更為重要的還是在程序正義上民企無法有效獲得透明性擔保和防護型保障的公共服務。

目前的程序給予了地方政府過大的自由裁量權,而這一裁量權恰恰就異化為了明程序之外的另一套“潛規則”。

當前儘管“法無禁止即可為、法無授權不能為”已寫入規定,但國企壟斷、行政壟斷,這堵墻無法有效突破,玻璃門、彈簧門等就無法完全杜絕,民企的公平性問題就難以得到保障,這實際上就是程序正義問題得不到有效護衛,很多從內容看起來並不存在公平性問題,但現有程序無法為民資提供有效的透明性擔保和防護型保障服務,“法無禁止即可為、法無授權不能為”,就難以完全落實在執法行為上,玻璃門、彈簧門就很難避免。

同時,屢遭“白眼”頻“碰壁”等國務院督查組揭示的四大問題,透視出地方行政執法還將重點放在實質內容審核或核準上,執法重點還是企業應該做什麼等問題,反映現有的行政法律法規等需要進行適度修改,以符合負面清單管理的要求。

總之,當前要護航民間投資的健康發育,在國務院督查之後,急需構築和營造以程序正義為主的制度場域,真正厘清政府與市場的邊界,樹立負面清單管理的理念,讓地方政府的潛規則失去生存空間。

當然,這需要全國人大要啟動程序法的立法進程,並對現有的各類實體法進行修改,以貫徹程序正義之理念。什麼是正確的事,應當由立法判斷,對於地方行政來説,怎樣正確的做事更為重要。(作者:劉曉忠)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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