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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全體職工參保人可享大病險

2016-06-11 08:11 來源: 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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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完善城鄉大病保險實施辦法公開徵求意見,將進一步擴大保障範圍
全體職工參保人可享大病險

近日,南方日報記者從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了解到,《廣東省完善城鄉大病保險的實施意見(徵求意見稿)》(下稱《意見》)正向社會公開徵集意見。從即日起至6月18日,公眾可登錄省人社廳網站在線提出意見,或將書面意見函寄“廣州市教育路88號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醫療保險處”,並在信函外註明“徵求意見”。

根據《意見》,職工和城鄉居民的大病保險將合二為一,統一籌資標準,共同提高待遇水平。

亮點1 2017年大病保險“全覆蓋”

《意見》的亮點之一,就是將大病保險的保障對象由城鄉居民參保人,擴大到全體職工。到2017年,廣東將建立完善覆蓋全體職工和城鄉居民的大病保險制度。

早在2013年,廣東省政府就印發了《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實施方案(試行)》,明確大病保險的保障對象為城鄉居民醫保的參保人員。此次《意見》將全體職工參保人納入大病保險保障範圍,並提出整合職工和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政策,統一籌資標準、待遇水平、招標承辦、服務管理和信息系統,強調了各項醫療保障制度之間的銜接,以形成保障合力,共同發揮托底保障功能。

亮點2 保險支付比例不低於50%

“大病保險是以避免參保人發生家庭災難性醫療支出為目標的。”省人社廳負責人告訴記者,參保人參加大病保險不需要另行繳費,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即可直接享受大病保險待遇。

在起付標準上,將根據個人年度累計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超過各統籌地區上年度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合理確定,不得高於當地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時,大病保險年度最高支付限額原則上不低於各統籌地區上年度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4倍。

根據《意見》,全省大病保險的報銷比例不低於50%,並可按醫療費用高低,分段設置支付比例,醫療費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隨著籌資、管理和保障水平的不斷提高,《意見》提出還將逐步提高大病支付比例,最大限度地減輕參保人醫療費用負擔。

而在籌資方面,大病保險資金可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入或基金結余中籌集,採取按年或按季劃撥、年度結算的方式,原則上為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入的5%左右,並隨基金收入和醫療費用變化情況進行合理調整。有條件的地區,也可積極探索政府補助、公益慈善等多渠道籌資機制。

亮點3 “一站式”即時結算

為防範和緩解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意見》明確提出適當向困難群體傾斜,“對包括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五保供養對象和低保對象等城鄉貧困人口實行傾斜性支付政策,大病保險起付標準降低50%,適當提高支付比例,不設年度最高支付限額。”

即使困難人群報銷無上限,若經大病保險支付後,自負費用仍有困難怎麼辦?《意見》提出,“民政等部門要及時落實相關救助政策”,並“鼓勵紅十字會、慈善總會等公益慈善組織和社會資本發展慈善救助事業”,同時也鼓勵商業保險機構開發適應不同需要的健康保險産品,滿足群眾多樣化的健康需求。

值得注意的是,大病保險“二次報銷”與基本醫療保險一併實行“一站式”即時結算,通過推動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城鄉醫療救助信息系統的對接,實現人員信息、就醫信息和醫療費用信息的共享,參保人無需墊付費用再回當地醫保經辦機構報銷,這對於罹患大病的困難群體而言,無疑減輕了很大的負擔。(記者 劉熠)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實習生 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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