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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局:讓文化遺産融入現代生活

2016-06-14 08:43 來源: 文物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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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文化遺産融入現代生活
——第十一個文化遺産日專訪國家文物局劉玉珠局長

2016年的文化遺産日,適逢端午小長假。端午節,遺産日,節日節慶,傳統文化的節日節慶。三天裏,不少民眾開啟傳統文化之旅,吃粽子賽龍舟臨風憑吊屈原,暢遊博物館和文化遺産地,欣賞厚重文化家底,喚醒文化記憶,激活傳統文化基因。

第十一個文化遺産日期間,國家文物局局長劉玉珠就今年文化遺産日主題“讓文化遺産融入現代生活”,接受記者採訪,暢談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文物保護,讓保護成果惠及民生,這一宏大又接地氣的文化遺産事業話題。

記者:怎樣理解“讓文化遺産融入現代生活”這個主題?

劉玉珠:今年4月12日全國文物工作會議召開前夕,習近平總書記對文物工作指示強調,文物承載燦爛文明,傳承歷史文化,維繫民族精神,是老祖宗留給我們的寶貴遺産,是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深厚滋養;李克強總理批示強調,加強文物保護,是要讓優秀傳統文化融入當代社會,厚植道德沃土,用文明的力量助推發展進步;劉延東副總理在全國文物工作會議上講話指出,文物工作在培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彰顯文明大國形象中的作用不可替代。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李克強總理重要批示、劉延東副總理重要講話,科學把握文物資源的歷史定位,深刻闡明了文物資源的重要作用,提出了讓優秀傳統文化融入當代社會的總要求。

讓文化遺産融入現代生活,是歷史的必然,也是我們國家未來發展的一個客觀需要。從文化景觀到歷史街區,從文化古跡到鄉村民居,從傳統技能到社會習俗,眾多的物質和非物質文化遺産,構成了我們國家記憶的最有力的物證,是城鄉價值的重要體現,也是我們國家的名片。讓文化遺産融入現代生活,既能滿足人民群眾的精神文化需求,也能促進全社會對文物價值的認識,對保護文物也有積極意義。

記者:人民群眾的力量在文物工作中是如何體現的?

劉玉珠:人民群眾既是歷史的創造者,也是文化遺産的創造者。人民群眾的積極參與和支持,是文化遺産事業賴以存在和發展的決定性力量,也是文化遺産事業的未來和希望。

黨和政府高度重視人民群眾在文物保護和利用中的重要作用。只有尊重社會公眾對文化遺産保護利用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和受益權,才會有群眾的支持,文物部門才能在文物工作中充分發揮作用。近幾年查獲了一些重大違法案件,每一起文物違法案件無一不是文物所在地群眾的舉報或是當場抓獲;凡是發現的每一處文物無一不是群眾提供的線索;凡是維修保護的每一處文物無一不是群眾在參與。群眾就是文物工作者的千里眼、順風耳,是文物的保護神。

“讓文化遺産融入現代生活”,文物工作者就必須在工作中始終奉行群眾路線,廣泛深入調研,創新工作思維,問計於民,堅持依靠群眾,群策群力,集思廣益。

記者:如何理解文物工作惠及民生、推動發展作用不斷擴展?

劉玉珠:我國是世界文明古國,全國許多地區文物資源總量大、類型豐富、保存完整、價值突出、特色鮮明,文物資源優勢十分明顯。加強文物保護利用工作,不僅是當代人的歷史責任,同時也可以提升區域歷史文化形象和影響力、滿足和豐富當地群眾精神文化需求;文物部門通過博物館建設和專題展覽,推進傳統村落整體保護利用項目實施,整合文化、文物、自然生態等資源優勢,充分展現曾經輝煌燦爛的文明和現代進步,使人們了解本地歷史,形成文化歸屬感,增強文化自信;弘揚和傳承革命精神,堅定經濟社會發展的信心;通過加強大遺址保護和文物修復工程建設,優化文物周邊環境,改善群眾生産生活環境,提升生活品質;合理適度利用文物資源,積極發展文物旅遊和文博創意産品開發,對提升遊客的文明素質,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也是有重要作用的。

讓文化遺産融入現代生活,就必須切實把文化遺産保護納入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納入財政預算、納入各級領導責任制;堅持“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針,努力使文物的保護與利用實現雙向互動,和諧統一,走上自我完善、良性循環的發展軌道,不斷擴展文物工作惠及民生、推動發展作用。

記者:如何評價文化遺産日設立十多年來,在激發社會各界參與文化遺産保護的積極性,提高全社會文化遺産保護意識方面的作用?

劉玉珠:與自然山水的一目了然不同,文化遺産的價值和內涵,往往需要發掘才能為世人所認識;文化遺産的專業性,需要專業人員向社會宣傳才能被民眾所親近、感知、敬畏和熱愛。由此,文化遺産的價值才能得以彰顯,文化遺産也才能真正得以保護。

如何尋找一個更有效的平臺,吸引更多資源參與文化遺産保護與宣傳?許多人想到了設立中國的“文化遺産日”。

2005年12月22日,《國務院關於加強文化遺産保護的通知》發佈,決定從2006年起,每年六月的第二個星期六為我國的文化遺産日。

設立文化遺産日,既是廣大文物工作者期待已久的心願,也是提升全民文化遺産保護意識的一項積極舉措,有利於進一步增強廣大文物工作者的自豪感和使命感,吸引公眾更廣泛關注和參與文化遺産保護。2006年以來,各地圍繞文化遺産日活動主題,結合當地文物工作實際,開展了卓有成效的宣傳活動,大力宣傳《文物保護法》和文物工作方針,大力宣傳人民群眾參與文化遺産事業的典型事例,大力宣傳文化遺産事業惠及人民群眾的積極成果,文化遺産日逐步成為廣大民眾共享文化遺産保護成果、傳承中華文明的節日。

一年一度的文化遺産日,是公眾與文化遺産的親密“約會”,古老的中華文明盡情地展示她的風采和魅力。年復一年的“約會”中,越來越多的中華兒女對文化遺産有了越來越多的理解和摯愛。文化遺産日,已成為公眾追尋民族文化之根的自覺活動,成為公眾在六月裏的一個意蘊深長的“約會”。文化遺産日是宣傳日,宣傳動員人們了解文化遺産;文化遺産日是學習日,人們在參與節日慶典的同時,零距離感知博大精深的優秀傳統文化。人們在文化遺産日期間,盡情享受文化遺産和文化遺産日獨有的精神和文化的快樂。(張偉)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傅義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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