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廣西、內蒙古、安徽檢察機關查辦3名廳級幹部

2016-06-17 18:25 來源: 新華社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新華社北京6月17日電 最高檢17日消息,廣西、內蒙古、安徽檢察機關近日查辦了3名廳級幹部。

廣西壯族自治區司法廳原副廳長梁振林(副廳級)涉嫌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受賄、非法持有彈藥一案,由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後,指定南寧鐵路運輸檢察分院審查起訴。日前,南寧鐵路運輸檢察分院依法向南寧鐵路運輸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梁振林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梁振林,聽取了其委託的辯護人的意見。南寧鐵路運輸檢察分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梁振林在擔任自治區監獄管理局黨委副書記、局長、黨委書記、政委,廣西華盛集團公司董事長等職務期間,玩忽職守,徇私舞弊,造成惡劣社會影響,依法應當以玩忽職守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産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彈藥,依法應當以非法持有彈藥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日前,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決定,依法對內蒙古自治區黨史研究室原主任張宇(正廳級)涉嫌貪污犯罪立案偵查。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6月13日,安徽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安徽省蕪湖市原副市長洪建平(副廳級)決定逮捕。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雷麗娜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