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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國稅:“營改增”首期申報難點破解22條攻略

2016-06-21 15:46 來源: 稅務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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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改增首期申報進入高峰期,遼寧省國稅局對申報中各地遇到的難點問題進行了梳理,並對各地好的經驗做法加以總結,供大家學習參考。當然啦,要想做好申報工作,更多的還是要認真研讀總局的相關文件和公告,按照申報表的填表説明認真、如實填寫。

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哪些申報表為必填表?

答:《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以下簡稱主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一)》(本期銷售情況明細,以下簡稱《附列資料(一)》)、《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以下簡稱《附列資料(二)》)、《固定資産(不含不動産)進項稅額抵扣情況表》(以下簡稱《固定資産表》)、《本期抵扣進項稅額結構明細表》(以下簡稱《進項結構表》)為必填表,即使當期未發生業務也需要保存。自2016年6月1日起,從地稅轉過來的,從事建築、房地産、金融或生活服務等經營業務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時,還必須填報《營改增稅負分析測算明細表》。但目前我省不是此次納入試點的納稅人(非四大)網上申報時提示該稅負測算表也為必填表,若是傳統增值稅企業,建議在稅負分析表中應稅項目代碼及名稱中選擇“其他生活服務業”,其他選項填零並保存即可;若是2013年8月1日納入營改增試點的納稅人(即3+7行業)需要按實際發生的應稅項目選擇並填入增值稅稅率及營業稅稅率,並將對應數據填入後並保存。

2.2016年5月1日起新納入試點的納稅人如何填報《營改增稅負分析測算明細表》?

答:填報要點如下:

(1)納稅人兼有多種應稅行為的,應根據下拉菜單分項目填報測算表,即多項應稅行為分欄填報對應“應稅項目代碼及名稱”及相關欄次數據。

(2)同期發生相同應稅行為,適用不同計稅方法的,應將不同計稅方法的銷售額、差額扣除額等數據分欄填報《營改增稅負分析測算明細表》,如提供工程服務,甲項目選擇一般計稅方法,乙項目選擇簡易計稅方法,測算表中應填報兩欄工程服務,分別反映適用11%稅率和3%徵收率甲、乙項目數據。

(3)納稅人能享受差額徵稅政策並實際發生差額扣除的,才能按照實際扣除額填報第4列。

(4)該表第1-6列的填報口徑和《附列資料(一)》的第9-14列填報口徑一致,只是該表是按應稅項目分別填列。

(5)該表第7列為填報的重點和難點,要區分兩種情況:a.項目為簡易計稅的,本列各欄次=第6列對應各欄次;b.項目為一般計稅方法的,本列各欄次=第6列對應各欄次÷主表第11欄“銷項稅額”的“一般項目”和“即徵即退項目”“本月數”之和×主表第19欄“應納稅額”的“一般項目”和“即徵即退項目”“本月數”之和。

(6)8-14列按原營業稅的政策填寫。

3.一般納稅人企業在5月購買了稅控專用設備支付490元及支付設備的服務費330元,可以抵減稅款,如何填寫申報表?

答:應該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四)》(稅額抵減情況表以下簡稱《附列資料(四)》)、主表和《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以下簡稱《減免稅明細表》)。《附列資料(四)》需要將當期發生的820元(設備費490元+服務費330元)填寫在第1欄“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費及技術維護費”的第2列“本期發生額”,第3列“本期應抵減稅額”中,將本期需要使用抵稅的金額填寫在第4列“本期實際抵減稅額”中,第四列數直接填在主表23欄“應納稅額減徵額”中。若本期應納稅額小于可抵扣的金額820元,則餘額應該填報在《附列資料(四)》第5列“期末餘額”中。《減免稅申報明細表》:“減稅性質代碼及名稱”欄次選擇“01129914購置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抵減增值稅”;將本期發生的820元填寫在第2列“本期發生額”中,第3列“本期應抵減稅額”,將本期需要使用抵減的金額元填寫在第4列“本期實際抵減稅額”中。

注意:個別企業的《附列資料(四)》第1欄“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費及技術維護費”鎖死,網上申報無法錄入,直接到主管稅務局辦稅服務廳前臺維護下即可。

4.營改增後繼續開具地稅發票的該如何申報呢?

答:2016年5月1日後如果仍使用地稅機關印製的發票或者印有本單位名稱的地稅發票,需要向主管國稅機關申報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填報上述收入時,填報在《附列資料(一)》“開具其他發票欄次”中。

5.一般納稅人採取簡易計稅的應如何填寫申報表?

答:如果只有簡易計稅的服務,則《附列資料(二)》填零即可,因為簡易計稅不可以抵扣進項稅額。本月發生數據需要填寫《附列資料(一)》和主表相應欄次。

《附列資料(一)》填報第8-12欄的相應欄次,主表需要填報第5、21、24、32、34欄的“本月數”。

6.一般納稅人取得的高速公路收費發票抵扣進項稅如何填寫申報表?

答:需要填寫《附列資料(二)》、主表和《進項結構表》。《附列資料(二)》中需要將金額和可抵扣進項稅額分別填寫在第8欄“其他”中;相應稅額應體現在主表第12欄“進項稅額”中。《進項結構表》需要將本項金額和可抵扣進項稅額分別填寫在第30欄對應的列次中。

7.企業接受境外單位提供的應稅服務,取得代扣代繳增值稅的稅收通用繳款書用以抵扣,此部分可抵扣金額應該如何填寫申報表?

答:應該填寫《附列資料(二)》、主表和《進項結構表》。《附列資料(二)》中應將進項數據填寫在第7欄“代扣代繳稅收繳款憑證”中;主表中應將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合計統一填寫在第12欄“進項稅額”中;《進項結構表》中應將本項金額、稅額填寫在在第11欄“6%稅率的進項”對應的欄次中。(本欄數據填寫後,第1欄“合計”對應欄次中會自動計算包含本欄數據)。另外,本項金額不需要填寫第12、13、14或15欄,只填寫第11欄即可,第11欄允許點第12欄+第13欄+第14欄+第15欄。

8.異地提供建築安裝、銷售不動産、出租異地不動産服務,都需要在項目(或不動産)所在地預繳稅款,回到機構所在地申報,申報時可扣除已在項目所在地預繳的稅款,應該如何填寫申報表?

答:應該填寫《附列資料(四)》和主表。《附列資料(四)》應將異地提供建築服務、銷售不動産、出租異地不動産已預繳的稅款分別填寫在第3欄“建築服務預徵繳納稅款”、第4欄“銷售不動産預徵繳納稅款”、第5欄“出租不動産預徵繳納稅款”中。其中,第4列“本期實際抵減稅額”填寫第3列“本期應抵減稅額”與主表中本期應納稅額相比較的較小者。如果主表中應納稅額較小則填寫應納稅額,並將差額填寫在第5列“期末餘額”中。在主表中,上述已預繳稅款會體現在第28欄“分次預繳稅款”中,根據報表邏輯關係計算,不會形成重復交稅。

9.納稅人收到一張可以抵扣的差額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金額是10000,稅率是***,稅額是180。在填寫《進項稅額結構明細表》時,如何填報?

答:《附列資料(二)》中的數據,為票面稅額,《進項結構表》中如果只填金額數據,自動生成的稅額就與票面稅額不符,會導致與《附列資料(二)》數據比對不符,無法保存, 所以需要根據該發票的開具內容得知其稅率,選擇對應欄次,按照票面稅額,反算金額後填入該表。

10.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的銷售額在一般計稅的情況下在主表中應填報在第幾欄?

答:需要填在主表中第一欄即可,無需填報第2、3或4欄,因為第1欄允許點第2欄+第3欄+第4欄。

11.匯總納稅的總機構發生的一般業務如何填寫申報表?

答:(1)總機構需要匯總本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的銷售額,按照增值稅適用稅率和匯總的銷售額計算匯總銷項稅額;

(2)總機構需要匯總本機構及其分支機構購進貨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應稅服務,以及取得無形資産、不動産,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額;

(3)總機構應當依據《分支機構增值稅匯總納稅信息傳遞單》,按月(季)匯總計算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銷售服務、無形資産或者不動産的應納稅額,抵減分支機構已繳納(包括預繳和查補,下同)的增值稅額,計算出總機構當期應補(退)稅額後,向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抵減不完的,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減。計算公式為:

總機構當期匯總應納稅額=當期匯總銷項稅額-當期匯總允許抵扣的進項稅額

總機構當期應補(退)稅額=總機構當期匯總應納稅額-分支機構當期已繳納稅額

(4)需要填報《附列資料(四)》第2欄。

(5)《附列資料(四)》第2欄第4列中的“本期實際抵減稅額”應在主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第28欄“分次預繳稅額”中體現。

12.匯總納稅的分支機構發生一般業務如何填寫申報表?

答:(1)銷售額的填寫:需要填寫《附列資料(一)》第13a欄“預徵率 %”適用於所有實行匯總計算繳納增值稅的分支機構試點納稅人;第13b、13c欄“預徵率 %”適用於部分實行匯總計算繳納增值稅的鐵路運輸試點納稅人。注意:第13a欄對應的14列按實際分配的稅額或按預徵率計算的稅額填寫即可,不要按表中公式填報。還需要填寫主表第5欄、第21欄。

(2)進項稅額的填寫:分支機構認證(或通過發票查詢平臺勾選認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進項稅額需要填寫在《附列資料(二)》第1欄“認證相符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中,同時填寫第17欄“ 簡易計稅方法徵稅項目用”中做進項稅額轉出。

13.房地産開發企業收到預收款時需要按3%的預徵率預繳稅款,該如何繳納?

答:需要填報《增值稅預繳稅款表》第2欄,目前我省需要攜帶加蓋公章的紙質報表到需要預繳稅款的國稅局辦稅服務廳前臺申報,7月份開始可以網上申報。

14.房地産開發企業按月申報納稅的,若只有在項目所在地預繳稅款的,無其他業務且無結算收入,在機構所在地該如何申報?

答:在機構所在地需要按月申報,如果只有預繳稅款業務,無其他業務,填寫《附列資料(四)》“銷售不動産預徵繳納稅款 ”的第2、3、5列即可,其他必填表填零保存即可。

15.納稅人上期的期末留底稅額是0,但是本期申報時帶出上期期末留抵稅額的本年可累計數不為0,導致應納稅額錯誤,怎麼辦?

答:需要到主管稅務局辦稅服務廳處理。

16.企業有上期留抵稅額,在本期申報時留抵稅額本月數為0,出現在本年累計數中,應如何處理?(有挂賬留底稅額的企業請結合下面的例子認真閱讀填表説明)

答:出現該問題納稅人一般為混業經營納稅人,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第二條:“(二)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兼有銷售服務、無形資産或者不動産的,截止到納入營改增試點之日前的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不得從銷售服務、無形資産或者不動産的銷項稅額中抵扣。”

企業若是需挂賬留抵,本月數應該填寫為0,上月數據帶到本年累計列裏面去。在試點實施之日前一般貨物的留抵稅額不能用來抵扣應稅服務的銷項稅額,需要在以後的申報期內按一般貨物銷項稅額的比例慢慢抵扣掉。

舉例如下:

混營企業挂賬留抵出現如圖示情況,主表第13欄“上期留抵稅額”本月數為0,本年累計數為上個屬期主表申報表中(4月屬期)20欄的“期末留底稅額”的本月數,應納稅額第19欄不等於11-12欄數字。如圖:1491.43不等於3500-600。

該納稅人是混營企業,可以使用部分留抵。 納稅人銷項稅額結構如下: 銷項稅額中,其中17%貨物對應的是銷項稅額是1700元;6%服務對應的銷項稅額是1800元。因此,計算可使用的留抵,應該採用“應稅貨物銷項”佔“全部一般計稅銷項”(主表11欄)的比例乘以一般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主表11欄-主表12欄)得出。

應稅貨物銷項稅額=1700元

可以使用的留抵稅額為:1700/3500╳(3500-600)=1408.57。填入第18欄“實際抵扣稅額”本年累計數,因此第19=3500-600-1408.57=1491.43,納稅人可以正常保存申報。

17.《進項結構表》的稅額與《附列資料(二)》的進項稅額有差額怎麼辦?

答:《進項結構表》與附《附列資料(二)》中的進項稅額相差在1元以內的系統可以保存通過。個別企業差額在1元以上的需要聯絡主管稅務機關解決。(也可手工調整稅額,儘量與發票數據一致,納稅人能自行清卡)

18.納稅人沒有差額徵稅項目,但是仍然提示《附列資料(一)》的第5欄與《附列資料(三)》第3欄第1列不符怎麼辦?

答:為了申報成功,目前建議將《附列資料(一)》的第5欄第11列中的數據填到《附列資料(三)》第3欄第1列中。

19.納稅人正式申報時提示“保存失敗,主表累計數失敗”怎麼辦?

答:因為主表的累計數系統沒有自動帶出來且無法手工填寫,納稅人需要將主表刪除,重新進入主表申報界面,輸入本月的銷售額後,可以帶出累計數,其他數據正常填報,然後保存,再正式申報。建議企業多試幾次,如果仍然無法申報成功,請攜帶加蓋公章的紙質申報表到辦稅服務廳前臺申報。

20.納稅人在正式申報時提示“一窗式比對失敗”怎麼辦?

答:一窗式比對的是《附列資料(一)》的銷售額、銷項稅額和在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中開具發票的金額、稅額的數據,正常情況下,必須完全一致,若有幾分的差額,請更改《附列資料(一)》,使之與開具發票情況相符;若遇特殊情況,請及時聯絡主管稅務局查明原因,以保證及時申報成功。

21.本月納稅人網上申報時,《附列資料(一)》填報時第10列與第14列不一致,網上申報無法通過,怎麼辦?

答:納稅人在網上申報時根據發票匯總表的數據填寫《附列資料(一)》第9列第10列後,第14列數據自動帶出,但14列數據是四捨五入後的數據,有時與第10列數據有誤差,與主表校驗時無法通過。網上申報第14列是鎖定的,但是稅務機關前臺可修改,可攜帶加蓋公章的紙質報表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修改。

22.納稅人在營改增前已經在地稅機關繳納營業稅,但未開具發票,在營改增後補開發票,這種情況如何能在網上申報成功?

答:納稅人填報《附列資料(一)》時,按開具發票情況正常填報第1至4列,在第5、6兩列將補開發票金額與稅額按負數填報。也可以補開的發票可不申報,“一窗式”比對不符的,可到稅務機關清卡。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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