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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專項整治藥品流通領域

2016-06-22 07:39 來源: 浙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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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近日從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獲悉,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佈《關於整治藥品流通領域違法經營行為的公告》後,浙江省制定藥品流通領域違法經營行為專項整治方案,目前全省藥品批發企業已完成自查與整改工作。

自5月10日開始,浙江省藥品批發企業將2013年7月以來的藥品經營情況,對照公告的檢查重點逐一自查。327家批發企業中,有322家上報自查與整改報告。

匯總發現,浙江省此類企業主要存在的問題有,部分企業向藥品零售企業、診所銷售藥品,未做到開具銷售發票且隨貨同行;少數醫療機構的《醫療機構許可證》過期,未及時換證,存在過期後仍然銷售的情況;在核準地址外的場地儲存藥品;高溫季節和雨季存在陰涼庫短時溫濕度超標情況。

據了解,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將以問題為導向,針對企業存在的問題,組織力量,採取異地交叉檢查方式,有針對性、有重點地開展監督檢查,並對發現問題較多的企業進行公示,曝光藥品流通專項整治檢查中發現的嚴重違法違規行為。(記者 陸遙)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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