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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談我國前期資源稅改革情況

2016-06-28 07:24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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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平穩運行 有效調節收益
——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談我國前期資源稅改革情況

我國前期資源稅改革情況如何?有哪些經驗可借鑒?目前改革面臨哪些難點和問題?帶著這些問題,《經濟日報》記者專訪了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

資源稅前期改革取得許多寶貴經驗。“把清費立稅、規範稅費關係作為改革前提,堅決取消不合理的收費項目,將合理收費平移到資源稅中;同時把實行從價計徵,有效調節資源收益,建立與市場機制相適應的公平合理的稅收調節機製作為改革核心,把穩增長、顧大局、總體上不增加企業負擔作為改革底線。”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説,改革還適當下放稅政管理權,有利於調動地方積極性,上下共同做好資源稅改革政策的設計和落實工作。

該負責人告訴記者,之所以加快推進資源稅試點改革,是因為資源稅現行稅制還存在不少問題。

計稅依據缺乏彈性。“一些資源品目仍舊按照從量計徵資源稅,無法體現供求關係、稀缺程度。在資源價格上漲時不能相應增加稅收,價格低迷時又難以為企業及時減負,資源稅組織收入和調節經濟的功能下降。”該負責人説。

此外,還有許多自然資源未納入資源稅徵收範圍。“現行資源稅僅徵及礦産品和鹽,與生産生活密切相關的自然資源未納入徵收範圍,未能全面發揮促進資源節約保護的作用。”該負責人表示。

另外,就目前資源稅稅制而言,存在稅費重疊、企業負擔不盡合理的情況。各地涉及礦産資源的收費基金項目較多,礦産資源補償費等與資源稅徵收對象、方式和環節相同,調節功能相似,造成資源稅費重疊,加重了企業負擔。“此外,稅權過於集中,也不利於調動地方積極性。”該負責人説。(記者 崔文苑)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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