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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就10戶中央企業2014年度
財務收支審計結果答問

2016-06-29 20:33 來源: 審計署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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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29日,審計署發佈了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招商局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鋁業公司、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中國東方航空集團公司、中國南方航空集團公司、中國電子信息産業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公司、香港中旅(集團)有限公司等10戶中央企業2014年度財務收支審計結果公告。圍繞此次公告的相關情況,記者採訪了審計署企業審計司主要負責人。

1.問:請您介紹一下此次中央企業審計的基本情況。

答:2015年4月至7月,審計署對10戶中央企業財務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此次審計涉及石油化工、航空、軍工、冶金等領域,重點審計了企業集團總部和部分所屬骨幹企業。堅持“強化管理、推動改革、反腐倡廉、維護安全、促進發展”的工作思路,以10戶企業財務收支及有關經濟活動的真實、合法、效益為基礎,重點從企業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情況、企業重大決策和管理情況、發展潛力、廉潔從業、以前年度審計整改等方面開展審計。著力揭露企業重大違紀違法問題,反映影響企業發展潛力的重大風險隱患和涉及體制機制制度的問題。

2.問:此次審計關注的重點有哪些?

答:這次審計關注的重點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企業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方面,主要包括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真實性情況;二是企業重大決策和管理方面,主要包括企業“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重大投資和工程建設項目、重大資本運作、重大資産處置和大額資金運作等重大經濟決策的合規性及績效情況,企業內部管理、信息化建設等方面情況,以及有關宏觀經濟政策在企業的貫徹執行情況;三是企業發展潛力方面的情況,主要包括檢查企業自主創新、境外投資管控,以及財務、經營等影響企業可持續發展的重大風險管控等方面情況;四是企業及其領導人員遵守各項財經法紀、遵守廉潔從業各項規定、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等方面情況;五是檢查企業對審計署以前年度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和審計建議的採納情況。

3.問:從審計結果看,如何評價10戶企業的經營管理情況?

答:總體上看,10戶企業面對世界經濟增速放緩,國內經濟增長下行壓力較大的情況,在國家宏觀政策引導下,不斷深化改革、推動健全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加強市場開拓和經營管理,資産和收入規模持續增長。但審計也發現,有的企業經營業績下滑,利潤出現負增長;有的企業“三重一大”決策違規,發生重大違紀違法、重大損失浪費等問題,有的企業違反廉潔從業等規定;有的企業在經營業務和財務管理上弄虛作假,內控制度和內部管理薄弱;有的企業執行重大資源利用和環境保護不到位、安全生産隱患較多;有的企業自主創新投入不足,影響發展潛力等問題。

4.問: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相關企業的整改情況如何?

答:從目前掌握的情況來看,10戶企業高度重視審計發現的問題,認真落實審計決定和建議,針對相關問題提出整改措施並予以落實,還進一步加強了制度完善和追責問責工作。對審計發現的問題,10戶企業已追回違規發放的各項資金,建立健全企業招投標管理、境內外資産管理等方面規章制度609項,處理453人次。對提出的39條審計建議,企業均已採納。但也有個別企業對以前年度審計查出問題整改不到位,或改後又犯。相關整改情況由企業自行公告,審計署將對企業整改情況進行檢查,並將檢查結果向社會公告。

5.問:請您介紹一下本次審計移送的重大違紀違法問題線索情況。

答:揭露和查處重大違紀違法問題線索,促進反腐倡廉建設,一直都是企業審計工作的重要內容,也是審計職責所在,此次審計共發現重大違紀違法問題線索40多起,涉及責任人員90多名。這些問題線索多發生在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資産聚集的關鍵部門和崗位,主要包括涉嫌濫用職權造成重大國有資産損失、利用職權輸送利益、貪污受賄、挪用公款、違規投資入股等。對查出的這些問題線索,審計署已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移送紀檢、監察或司法機關等查處。

6.問:審計署下一步如何開展國有企業審計?

答:下一步,我們將繼續深入學習領會、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部署,把握“十三五”時期經濟社會的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中心,自覺服從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以“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引領經濟社會發展新常態為指導思想,按照《國務院關於加強審計工作的意見》、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完善審計制度若干重大問題的框架意見》(以下簡稱《框架意見》)及相關配套文件要求、全國審計工作會議精神,加大審計力度,努力實現對國有企業、國有資本審計監督全覆蓋。

2016年,企業審計將重點關注以下幾個方面的情況:企業經營成果的真實性情況;企業加強內部控制和管理情況;企業發展中存在的風險隱患;企業執行“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和領導人員廉潔從業情況,防止國有資産流失。企業審計將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及相關配套文件要求,推動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緊緊圍繞“去産能、去杠桿、去庫存、降成本、補短板”5大重點任務,揭示相關政策措施在中央企業貫徹落實過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遇到的困難,促進、加快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企業發展方式向質量效益型轉變,促進國有企業瘦身健體,提質增效,不斷增強國有經濟活力、控制力、影響力和抗風險能力。

審計中,我們將切實把握好依法審計、客觀求實、鼓勵創新、推動改革的原則,把推進改革中因缺乏經營、先行先試出現的失誤和錯誤,同明知故犯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把上級尚無限制的探索性試驗中的失誤和錯誤,同上級明令禁止後依然我行我素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把為推動發展的無意過失,同為謀取私利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積極適應新常態,踐行審計新理念,依法更好履行審計監督職責,維護境內外國有資産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促進深化企業改革、提質增效,更加有效地發揮審計在國家治理中的基石和重要保障作用。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于士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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