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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好發揮審計在推動改革發展中的作用——審計署有關負責人解讀審計工作報告的特點

2016-06-29 21:0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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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6月29日電(記者高敬、董峻)審計署29日公佈了《關於2015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署有關負責人接受記者採訪,對報告進行了解讀。

堅持鼓勵創新,準確客觀把握改革中的新情況新問題

這位負責人介紹,審計工作報告在堅持客觀求實,更加全面審慎地反映情況、揭示問題、提出建議的基礎上,注重堅持鼓勵創新,更加準確客觀地把握改革中的新情況新問題。

2015年,審計署多次發文,要求各級審計機關嚴格遵循憲法和基本法律法規,以是否符合黨的政策、中央的決策部署和重大改革方向作為審計定性判斷的標準,堅持鼓勵創新、寬容失誤,推動建立包容創新試錯的新機制。

如對一些部門或地方跨項目調劑預算和專項資金等問題,審計中堅持客觀分析、仔細甄別,對確屬有利於政策落實、發揮資金效益的創新做法,積極鼓勵,並推動健全既有利於規範管理又具有較強靈活性、適應性的預算調整機制。

這位負責人表示,對深化改革、推動發展有益、但與有關部門規章相抵觸的積極探索和創新舉措,堅持凡是有利於調結構、補短板、化解産能過剩的,凡是有利於降低企業成本、提質增效的,凡是有利於化解房地産庫存的,凡是有利於擴大有效供給的,凡是有利於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的,堅決從體制機制制度層面追根溯源,促進總結完善,大力推動形成新的制度規範。

堅持促進規範財政管理,聚焦中央預算執行和決算草案

這位負責人介紹,作為公共資金的守護者,審計機關根據預算法的規定,繼續深化對中央預算執行和決算草案編報、積極財政政策落實、公共資金使用績效等情況的審計,重點關注擴大財政有效支出、依法組織財政收入、支持重大政策實施等情況,關注財政收支結構的合理性、支出的有效性、預決算的規範性情況,關注騙取套取、貪污侵佔、資金存淀閒置等問題。

報告主要反映了三個層面的具體問題:決算方面,主要是未詳細報告預算級次變化、部分收入列報不夠全面、據實結算事項處理不夠規範、未按要求報告財政資金績效情況等;預算執行方面,主要是違規套取和使用資金、“三公”經費和會議費等管理制度執行不到位、事業單位預算保障辦法不夠明確等;財政績效方面,主要是有的預算安排未充分考慮結轉結余、部分預算執行進度慢、部分關稅和進出口環節稅徵繳入庫不及時、財政授權支付範圍劃分不夠明確等。

堅持維護經濟安全,及時反映經濟運行中的風險

這位負責人説,審計機關在審計中始終把維護國家經濟安全作為首要任務,牢牢盯住風險易發高發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及時發現苗頭性問題,及時作出預警,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

審計工作報告反映了財政、金融、企業等領域相關風險:財政領域重點反映了審計的11個省本級、10個市本級和21個縣政府債務管理雖得到加強,但部分地方發債融資使用效率不高,有的存在通過違規擔保、集資或承諾還款等方式違規或變相舉債等問題;金融領域重點反映了有關商業銀行不良貸款餘額和不良率呈雙升態勢且發生領域趨於集中、化解空間收窄,金融監管尚不完全適應市場發展變化等問題;國有企業領域重點反映投資和決策中造成損失浪費問題,特別是部分企業境外業務中存在項目論證不充分、未按程序報批、對關鍵崗位人員監管和佣金支付等關鍵業務環節管控薄弱等問題。

堅持推動反腐鬥爭,嚴肅揭露重大違紀違法問題

這位負責人説,審計工作報告反映了相關部門、單位、企業違反中央八項規定情況,全面剖析了審計移送的重大違紀違法問題線索,深入分析了國有企業等領域反腐制度建設方面的問題。

對審計移送的重大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審計工作報告歸納了四個特點——濫用行政審批和國有資産資源管理等公共權力謀取私利、基層管理人員內外勾結“一條龍”式造假騙取套取財政專項資金、金融機構和有關企業工作人員非法利用內幕信息牟利、借助網絡技術手段實施非法集資等活動的問題比較突出。

審計報告指出,上年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問題已基本整改完畢,促進增收節支和挽回損失等6083億元,制定完善制度5947項,處理5500多人,對一些歷史遺留問題,有關部門和地方推進了深入核查、落實責任、妥善處置;對體制機制性問題,推進了相關領域改革和完善制度。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陳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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