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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農林水專項資金存在騙取套取等問題

2016-06-29 21:1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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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6月29日電(記者劉羊旸)審計署29日發佈農林水專項資金審計結果公告稱,審計發現農林水專項資金存在政策措施落實和資金分配撥付緩慢,統籌整合不到位,騙取套取資金,以及部分涉農資金使用效益不高甚至造成損失浪費等問題。

2015年11月至2016年1月,審計署對北京等18個省、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2013年至2015年中央和地方財政安排的部分農林水資金的分配、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了審計。本次審計重點抽查了69個縣(區)252.84億元農林水資金,涉及442個鄉鎮、2242個行政村、1096個項目或單位,同時抽查了各省本級農林水專項資金。

審計發現,16個省的部分單位和個人通過偽造合同等資料、編造名單、重復申請等方式虛報冒領、騙取套取財政資金36407萬元。部分地方政府的13個主管單位、68個鄉鎮及16名工作人員利用權力和職務便利,主動參與或協助申報單位和個人作假,導致20697.64萬元財政資金被騙取套取,部分公職人員從中侵佔財政資金。

公告稱,13個省由於相關主管部門前期準備不足、部門間溝通銜接不夠等原因,部分惠農政策落實或項目進度緩慢,58.44億元財政資金未能及時撥付使用。9個省的16.82億元農林水資金未按要求有效統籌整合使用。

審計還發現,超標準範圍發放資金、優親厚友、以權謀私以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涉及金額5.68億元。涉農項目建設運營管理不規範、部分項目建成後效益不佳甚至形成損失浪費,涉及金額37.18億元。

審計署農業審計司負責人表示,審計指出問題後,各級地方政府及部門、單位積極採納審計部門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認真進行整改並取得初步成效。據初步統計,截至2016年5月底,17個省區共追回財政資金1.58億元,制定和完善規章制度35項,處理相關責任人49人。此次審計向紀檢監察、檢察、公安和相關主管部門移送案件線索多起,目前正在查處之中。審計署將繼續跟蹤後續整改情況,進一步督促整改到位。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韓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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