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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職工醫療互助保障計劃正式啟動

2016-07-03 09:25 來源: 青海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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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職工醫療互助保障計劃正式啟動
近30萬職工參與第一期醫療互助保障計劃

6月30日,當馬順清、曹宏、程麗華、鮑義志等省領導共同按下啟動球的時刻,青海省職工醫療互助保障計劃正式啟動。

職工住院醫療互助保障是工會組織動員廣大職工發揚團結友愛、互助互濟精神,運用經濟手段和長效幫扶方式,讓患病住院職工在享受基本醫療保險等待遇的基礎上再得到一定的補助,使患病住院職工進一步減輕個人經濟負擔的重要保障制度和活動。職工醫療互助保障沒有一絲一毫的商業色彩和盈利企圖,職工交納的互助保障金一分一厘都全部用於需要幫助的職工。

全省職工住院醫療互助保障計劃第一期活動互助保障期限為一年,從2016年7月1日開始,到2017年6月30日結束。參加第一期活動的職工需繳納互保金100元。符合參加第一期活動條件的已建檔困難職工互保金可以用困難職工幫扶資金支付。據省總工會有關負責人介紹,通過各級工會組織和廣大工會幹部的精心組織和共同努力,截至6月29日,參加職工醫療互助保障計劃第一期活動的職工近30萬人,目前各項工作還在進行中。

據了解,凡青海省行政轄區內國家機關、各類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中已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在職職工,按規定交納職工住院醫療互助保障金的,均可由單位工會統一組織參加。未單獨建立工會的單位,由區域性、行業性工會組織所屬單位職工統一參加。(記者 葉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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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保補助待遇如何計算:

按照職工住院發生的,在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大病醫療保險、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和醫療救助等待遇後的自付部分(不含自費醫療費用),採用分段計算、累加支付的辦法予以補助。具體為:

(一)3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的部分,補助40%;

(二)10,001元至100,000元(含100,000元)的部分,補助70%;

(三)100,001元至200,000元(含200,000元)的部分,補助100%;

(四)超過200,000元的部分,不再補助。

入院、出院時間不在互保期限內的,互保補助按互保期內實際住院天數計算,互保期外發生的費用不予補助。

互保期內發生多次住院時,只扣減一次補助起點,多次住院費用累加計算進行補助,但已結報的補助不重復補助。

互保補助金如何結報:

(一)參加職工住院醫療互保活動的職工(簡稱“參互職工”)在青海省人民醫院、青海大學附屬醫院、青海省心腦血管病專科醫院、青海省中醫院、青海省紅十字醫院、青海省婦女兒童醫院、青海省交通醫院、青海省康復醫院、西寧市第一人民醫院、西寧市第二人民醫院住院治療的,出院辦理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醫療保險報銷費用後,及時到省總工會委託服務機構———中國人壽青海省分公司設置在醫院的窗口進行結報。

(二)參互職工在各市(州)、縣(市、區)醫保定點醫院住院治療以及到省外醫院住院治療的,出院後九十日內持有關憑證到當地中國人壽公司櫃面或西寧大病管理服務中心(城西區新寧路20號)進行結報。

(三)參互職工在玉樹州各縣(市)和海西州天峻縣、冷湖行政區醫保定點醫院住院治療的,出院後三十日內向所在單位工會提交有關憑證,單位工會向所在縣(市)總工會、行政區工會辦事處轉交,中國人壽青海分公司安排工作人員每月一次到各縣(市)總工會、行政區工會辦事處集中進行審核結報。

第一期活動互保補助辦理截止日期為2017年10月31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韓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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