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堵住異地排污須加強源頭執法

2016-07-09 14:1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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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7月9日電(記者 宋曉東 魏聖曜)近日,有約4000噸來自上海的垃圾欲在蘇州傾倒時被當場截獲,測算顯示,事發區域相關垃圾總重量超過2萬噸。跨區傾倒垃圾、異地排污並非偶發事件。2015年就曾曝出上千噸上海垃圾被運至無錫傾倒,造成當地環境污染;今年5月,還出現深圳生活垃圾運至江西農村傾倒事件。

依據環保法,地方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的環境質量負責。非法異地排污的一再出現,除了排污企業對社會責任的無視外,一個重要根源在於污染物産生地的環境監察失之於松、執法失之於軟,未能在源頭上斬斷垃圾外運、異地排污的通道。

本地環境監督執法乏力的背後,其實是一些地方政府沒有真正樹立起綠色發展的理念。為招商引資和稅收等,個別地方政府部門對一些企業的環境違法行為“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客觀上縱容了不良企業非法異地排污。此外,一些地方政府在狹隘的地區觀念和政績觀左右下,只管自己的“一畝三分地”,對垃圾外運視而不見,甚至不排除存在樂見其“出”的心態,變相鼓勵了異地排污行為。

堵不住污染的源頭,就解決不了異地排污的問題,斬斷異地排污的黑手,關鍵在於強化源頭執法。污染産生地環保部門應加大本地監督治理力度,對轄區內污染物的數量、流向等進行嚴密監督,切實承擔起監管責任。同時各地應進一步探索建立垃圾處置的聯防聯控機制,強化對排污企業的監管和責任追究,形成合力,徹底杜絕污染物的異地轉移。

污染沒有界限,保護環境是全社會共同的責任。為一己之私異地排污,何其短視,法理難容。環境污染之下,任何地區都難獨善其身,只有調動各方力量,源頭監督、全程管控、綜合治理、聯合發力,依法嚴懲異地排污,防止“破窗效應”,才能真正打造良好生態環境。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實習生 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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