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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把扶貧資金當成“唐僧肉”

2016-07-11 07:32 來源: 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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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扶貧資金分配管理使用情況,近日公佈的2015年審計工作報告顯示,1.51億元扶貧資金被虛報冒領或違規使用,其中17個縣將2000多萬元用於彌補業務經費、發放福利等;8.7億元扶貧資金閒置或損失浪費,其中閒置時間最長的超過15年。這只是本次審計署重點抽查的17個省的40個縣的部分財政扶貧資金使用情況。可以想見,有多少等待幫扶的貧困人口對扶貧資金“望眼欲穿”,又有多少人因此失去了脫貧的機會。

由於缺乏行之有效的管理監督機制,扶貧資金好似“唐僧肉”被侵佔、挪用甚至是貪污。有些扶貧資金通過偽造合同、編造到戶補貼發放表、重復申報、假發票入賬等被侵吞;有的將扶貧資金挪作他用,用於非扶貧領域;有的還用來發放福利、補助等。

扶貧資金之所以“睡大覺”,和監管無力有很大關係。從橫向上看,扶貧資金來源過多,多頭管理,管理部門互不隸屬,信息不通,難以相互監督。從縱向上看,雖然目前將扶貧項目審批權下放到縣,由省市政府部門負責監督,但中央的一些扶貧資金需要地方財政配套,有些地方財政吃緊無法配套,資金只能躺在賬戶上“睡大覺”。

扶貧資金是國家財政根據中央扶貧開發有關方針政策,專門安排用於貧困地區改善貧困群眾基本生産、生活條件,提高貧困農民收入水平,促進經濟和社會全面發展的專項資金。各級政府必須切實貫徹“精準扶貧”戰略,緊緊圍繞解決貧困人口精準脫貧這個中心,統籌安排,按規定合理使用,把有限的扶貧資金用在刀刃上。

首先應創新扶貧資金管理使用,探索行之有效的發放和整合盤活資金使用方式,將扶貧項目審批權和扶貧資源主導權下放到基層,充分保障貧困地區和人群的知情權、參與權、管理權、監督權,確保扶貧工作紮實有力推進。其次要嚴格追究責任,對挪用、貪污以及扶貧資金閒置或損失浪費等行為嚴厲問責,同時還應追究領導責任、監管監督責任,讓違紀違法使用扶貧資金無所遁形。最後還要加強紀檢監察、審計等部門監督檢查,強化基層廉政風險防控,將扶貧精細化、規範化、制度化,提高資金使用效率,讓貧困地區民眾得到實惠,讓黨和國家的扶貧政策真正落實到位。(潘鐸印,作者係山東省青島市審計局幹部)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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