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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出臺25條人才新政

2016-07-12 09:01 來源: 浙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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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委、省政府出臺《關於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支持人才創業創新的意見》(下稱《意見》),聚焦打造人才生態最優省份目標,提出了5個方面25條舉措,為我省下一步人才發展指明了方向。

《意見》提出的5個方麵包括“四個機制、一個體制”:創新更具競爭力的人才集聚機制;構建充滿活力的人才使用機制;完善便捷高效的人才服務機制;健全市場化、社會化的人才管理體制;建立人才優先發展保障機制。

長期以來,人才評價唯學歷、唯職稱、唯論文的“三唯”問題比較突出,對常年耕耘在一線的優秀人才沒有起到正向激勵作用。此次《意見》提出改革職稱評審前置條件,對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不作統一要求。將專利創造、標準制訂及成果轉化作為職稱評審的重要依據,發明專利轉化應用情況與論文指標要求同等對待,橫向課題與縱向課題指標同等對待。

《意見》對事業單位等科研人員創業、兼職也做了明確規定,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員經所在單位同意,可以在職創業並按規定獲得報酬。擔任公益類、生産經營類事業單位中層領導職務且從事教學科研任務的科研人員,經本單位批准可以在不涉及本人職務影響的企業兼職,是科技成果主要完成人或者對科技成果轉化作出重要貢獻的,可依法獲得現金、股份或者出資比例等獎勵和報酬。

除此之外,《意見》對當前人才普遍關心的問題進行了回應,重點在調動用人單位引才積極性、構建市場化的引才體系、降低引進人才居留落戶門檻、鼓勵科研人員到一線創業創新、加大人才激勵力度、轉變人才評價導向、拓寬人才融資渠道、推進人才管理簡政放權、支持人才開展國際交流和落實人才工作責任等方面進行突破。(記者 方力)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實習生 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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