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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70個貧困縣試點財政涉農資金整合併劃出使用紅線

2016-07-13 16:2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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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成都7月13日電(記者 胡旭)四川省日前出臺《關於支持貧困縣開展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試點的實施意見》,決定在70個貧困縣開展試點,將各級財政安排用於農業生産發展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的資金統籌整合使用,形成“多個渠道引水、一個龍頭放水”的扶貧投入新格局。同時,四川要求規範項目資金管理,劃定資金使用紅線。

扶貧攻堅是當前最重要的民生工程,各級財政均投入大量資源,但“資金分散、點多面廣”等問題依然存在。此次四川出臺的政策,正是著眼于優化財政涉農資金供給機制,改革財政涉農資金管理使用方式,賦予貧困縣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的自主權,為貧困縣集中資源打贏脫貧攻堅戰提供保障。

根據意見,四川2016年開展試點的範圍包括省內的國家連片特困地區縣、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和2016年計劃摘帽的貧困縣,總計70個縣(市、區),2017年將逐步擴大試點範圍。

統籌整合使用資金的範圍在中央層麵包括財政專項扶貧資金、農田水利設施建設和水土保持補助資金、現代農業生産發展資金等約20項,以及省級層面的中央資金配套資金、現代農業推進工程資金、糧食生産能力提升工程資金等約16項。同時,各級財政安排用於教育、醫療、衛生等社會事業方面資金,也要結合脫貧攻堅任務和貧困人口變化情況,完善資金安排使用機制,精準有效使用資金。

同時,意見還提出四種創新財政涉農資金使用的機制,包括推行民辦公助、村民自建方式,實行到村到戶到人精準扶持,探索財政支農項目資産收益扶貧,以及轉變財政涉農資金支持方式。

在加強財政涉農資金監督管理方面,意見特別強調,貧困縣不得將統籌整合涉農資金用於脫貧攻堅規劃以外的支出,不得用於平衡預算、修建樓堂館所、改善辦公條件、購置車輛、發放人員工作補貼、彌補單位公用經費等支出,不得用於建設農民群眾不滿意、沒有推廣價值的“示範園區”等形象工程,相當於給資金使用劃出紅線。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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