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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行政審批事項進一步取消和下放

2016-07-19 07:29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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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財政建設實施方案》發佈
財政行政審批事項進一步取消和下放

財政部18日發佈《法治財政建設實施方案》,提出了深入推進財政行政審批改革、規範中央和地方政府間財政關係等法治財政建設的主要任務和具體措施。

《方案》明確,力爭到2020年形成較為完備的財政法律制度規範體系、高效的財政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財政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財政法治保障體系。

在依法全面履行財政職能方面,《方案》提出,進一步取消和下放財政行政審批事項,全部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全面清理中央指定地方實施審批事項;推行財政權力清單、責任清單、收費清單制度;建立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制度,適度加強中央事權和支出責任;結合稅制改革,考慮稅種屬性,進一步理順中央和地方收入劃分,完善增值稅劃分辦法;完善財政宏觀調控。

在完善財政法律制度體系方面,《方案》提出,圍繞財政中心工作,探索建立以政府間財政關係法和預算法為兩大支柱的現代財政法律制度體系,夯實財政基本法律制度研究,加強財政收入、財政支出、財政管理等重點領域的財政立法。

在推進財政重大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方面,《方案》提出,制定財政重大決策程序辦法,明確財政重大決策範圍,對決策主體、決策流程、法定程序、法律責任予以規範,強化決策法定程序的剛性約束;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和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財政重大決策事項,要廣泛聽取、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見,意見採納情況及其理由要以適當形式反饋或者公佈。

此外,《方案》還在嚴格規範財政行政執法、強化對財政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全面提高財政幹部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等方面,提出了具體措施。(記者 曾金華)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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