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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文明辦案嚴防“案子辦了,企業垮了”——浙江檢察機關護航非公經濟發展紀實

2016-07-19 17:17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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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杭州7月19日電(記者 陳曉波)今年4月,當義烏市檢察院檢察長彭中登門問需時,“襪業巨頭”浪莎集團的董事長翁榮弟還在為“檢察院能為企業做什麼”而納悶。3個月來,檢察機關幫助浪莎建章立制、打假,漸有成效,翁榮弟又感嘆“真是及時雨”。

最高檢今年3月發佈保障和促進非公經濟健康發展的18條意見。日前,記者走訪非公經濟大省浙江,發現浙江檢察機關今年以來加大了護航非公經濟發展的力度,在實踐中強化文明辦案,併為民企提供優質法律服務,著力打造法治化的營商環境。

堅決防止“案子辦了,企業垮了”

浙江是非公經濟大省。浙江省檢察院檢察長汪瀚説:“依法保障非公經濟發展,是浙江檢察機關的必答題。”

今年4月,浙江省檢察院出臺護航民企發展的“21條意見”。其中提出的“兩項制度”“兩個慎重”“一個妥善把握”尤為引起社會關注。

意見要求,檢察機關要建立辦理民企案件風險評估制度和辦理民企重大職務犯罪案件向上級院報告備案制度,慎重採取拘留、逮捕等強制措施,慎重查封、扣押、凍結涉案民企財産,妥善把握辦理民企職務犯罪案件的力度和時機,做到既嚴格依法辦案,又盡可能減少辦案對民企生産經營活動的影響,堅決防止因辦案造成民企大面積停工或産能大幅下滑。

“‘21條意見’給民企吃了一顆‘定心丸’。”浙江省工商聯主席、正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南存輝説,浙江省工商聯和浙江省檢察院還通過建立聯席會議等五項工作機制,強化日常溝通與合作。

站在法律底線之上“輕拿輕放”

近年來,義烏巨龍箱包有限公司執行董事邵寶玲搭乘“互聯網+”,投身建設義烏幸福裏國際電子商務産業園,就在她把重心放到轉型之際,後方意外“著火”。

2015年3-4月,公司會計陳某取得總經理施某許可,在沒有真實貨物交易的情況下,以公司名義,從他人處開具30份增值稅專用發票用於抵扣稅款,稅額逾42萬元。

“真沒想到會發生這樣的事,如果公司垮了,産業園也就垮了。”回想起那段以淚洗面的日子,邵寶玲依然感慨,“慶倖的是,檢察機關沒有機械辦案。”

考慮到犯罪情節較輕,涉案人員係初犯,認罪態度良好,有自首情節,且所欠的稅款及滯納金均已及時補繳,義烏市檢察院依法對該案作不起訴處理。彭中説:“我們從中不僅收穫了企業家的感恩,還有眾多可能失業的員工的感激。”

汪瀚表示:“‘輕拿輕放’不是袒護企業家,檢察機關首先要界定‘罪’與‘非罪’,並在這基礎上踐行文明辦案。”

在溫州,檢察機關對有一定社會影響、存在一定政策爭議的涉企案件,召開聽證會或提交人民監督員評議。今年上半年以來,全市檢察機關已開展涉企刑事案件聽證會6次,人民監督員評議8件。

以“組合拳”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

“檢察機關雖不創造GDP、稅收,但可為創造GDP、稅收的企業創造法治化的營商環境。”溫州市檢察院檢察長俞秀成説。

瑞安是溫州經濟模式的主要發源地。2009年以來,瑞安市檢察院借鑒運用職務犯罪預防工作措施,積極探索對本地區非公領域的職務犯罪防控。

2014年,位於瑞安的華峰集團的6名工作人員組建公司向集團提供原材料,低價購進集團所需的材料,租用倉庫調換包裝或進行混合,並指定集團採購員高價採購,非法獲取利差達2000余萬元。

瑞安市檢察院運用預防調研、檢察建議、庭審旁聽、法制講課等措施,幫助企業完善管理制度。兩年來,“預防出生産力”效應正在華峰集團顯現。

一邊為民企提供優質法律服務,一邊重點依法打擊涉企刑事犯罪、經濟犯罪、職務犯罪和侵犯知識産權犯罪,營造利於企業發展的法治環境。今年1-6月,全省檢察機關共依法批捕相關犯罪1191人,起訴1781人,監督立案76人,立案查處涉企職務犯罪183人。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實習生 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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