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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審計發現部分扶貧專項資金被騙取套取

2016-07-21 12:4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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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成都7月21日電(記者 陳健)四川省部分扶貧資金未及時有效使用;部分專項資金被騙取套取或違規使用,26個縣的少數單位以虛報搬遷戶數人數、虛開發票、重復申報項目等方式,騙取套取專項資金2416萬元。

這是四川省審計廳20日舉行2016年度審計工作報告新聞發佈會披露的。四川省審計廳新聞發言人、副廳長陶志偉介紹,2015年以來,四川審計機關對烏蒙山片區3個市本級和9個縣、大小涼山彝區22個貧困縣2013年至2015年的財政扶貧資金,以及全省88個貧困縣2014年至2015年易地扶貧搬遷和地質災害避險搬遷安置工程專項資金進行了審計,審計資金總額75.96億元,抽查項目2104個。

“我們堅持客觀求實、問題導向,不斷加大審計監督力度。”陶志偉説,審計機關嚴肅查處重大違紀違法、重大履職不到位、重大損失浪費、重大風險隱患等問題,在服務發展、推動改革、懲治腐敗中發揮“尖兵”作用。

審計發現,部分扶貧資金未及時有效使用。由於項目實施進展緩慢、完工項目未及時驗收報賬等原因,16個縣4.23億元資金閒置超過2年。22個縣的項目結余資金4976萬元,未及時按要求盤活使用。

同時,部分專項資金被騙取套取或違規使用。審計報告顯示,39個縣的部分單位向不符合條件的對象發放扶貧貸款貼息、危房改造、彝家新寨建房、扶貧搬遷等補助資金2785萬元。13個縣的財政、扶貧等部門和部分鄉鎮將1458萬元專項資金出借或用於與扶貧無關的支出。

審計報告指出,部分項目實施監管不到位。60個縣未完成2014年和2015年地質災害避險搬遷安置目標任務,至2016年2月尚有8055戶未搬遷,佔任務的24.7%。4個縣的10戶搬遷戶在原地質災害隱患區新建住房,或搬遷後仍處於新的地質災害隱患區。11個縣的43個扶貧項目未按規定進行招投標、比選,或未通過政府採購、“一事一議”等民主議事方式採購,個別項目因審核把關不嚴導致投標單位圍標,涉及資金4264萬元。

審計還發現個別人員嚴重違法違紀。如古藺縣承擔勞務扶貧培訓任務的一學校相關負責人和工作人員虛開發票套取資金26.8萬元。敘永縣落卜鎮4名村幹部以“辛苦費”“資料費”等名義,向13戶易地扶貧搬遷戶收費2.45萬元。南江縣黑潭鄉2名村幹部以“跑項目”為由,向8戶避險搬遷農戶收取“待客費”1.2萬元。

陶志偉表示,對上述問題,審計機關已依法作出處理,並向相關部門移送違法違紀問題線索51件,涉及金額3506萬元。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杜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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