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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發出汛期食品安全風險提示

2016-07-21 18:17 來源: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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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進入汛期以來,部分省份遭遇洪澇災害,正常的食品生産經營和供應受到一定程度影響。針對汛期食品安全特點,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特發出以下風險提示。

一、針對消費者的風險提示

(一)保持清潔。飯前便後要洗手,不用臟手和不潔工具接觸食品;及時清除室內外淤泥、垃圾、積水,防止蚊蠅孳生。

(二)生熟分開。生熟食品分開盛放;餐具和切配、盛裝熟食品的刀、板和容器,在使用前要清洗乾淨,並定期用蒸煮法消毒。

(三)燒熟煮透。加工處理肉、蛋、奶、魚等食品時,要燒熟煮透;儘量不加工和食用冷葷類食品;不生食動物性食物。

(四)注意存放。食物存放要防塵、防蠅蟲、防鼠、隔水防潮,高溫天氣食物易變質,不要吃變味、發粘、發黴等變質食物。

(五)選擇安全食材。不直接飲用未經任何處理的地表水,必要時購買瓶(桶)裝飲用水;不隨意採食野生蘑菇、野菜和野果;不購買被洪水、雨水浸泡過的食品,採購食品時要注意查看食品包裝標識等。

(六)預防營養缺乏。可以服用維生素和礦物質補充劑以預防微量營養素的缺乏,特別要保證孕婦、哺乳期婦女、兒童少年及老年人群的營養攝入。

(七)如發現食品違法生産經營行為或在外就餐發生食物中毒,應及時撥打12331向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投訴舉報,發生食物中毒者,應及時就醫。

二、針對食品生産經營單位的風險提示。

(一)做好汛期預防自救。盡可能保證洪水、積水不進入食品生産經營場所。受災嚴重的食品生産經營單位,在恢復正常的食品生産經營前,要切實做好生産經營場所的消毒和食品加工各環節的環境與設備檢驗,確保生産經營場所衛生條件符合有關生産經營的要求。

(二)嚴格食品生産加工和餐飲製作。受污染的設備、設施及器具必須經嚴格清洗消毒後方可投入使用。受洪水、積水污染的食品不得投入市場;發現變質的食品和食品原料要及時銷毀;禁止受潮、霉變的食品原料及包裝材料再次投入生産使用。要對食物製作的關鍵環節進行過程控制,注意生熟分開和加熱徹底,對生産用具和餐飲具進行有效消毒,對食品生産人員進行培訓。

(三)嚴格食品用水。汛期嚴禁使用地表水作為生産經營用水和清洗設備設施及工器具用水,防治交叉污染。瓶(桶)裝飲用水生産企業要密切關注生産用水源的受污染情況,嚴格監控設備運行情況,及時清洗管道,更換過濾膜。

(四)嚴格食品運輸。對運輸工具要進行清潔消毒處理,運輸過程中要採取防腐、防雨、防蠅、防塵等措施,不使用化工專用車、垃圾車及其他不宜運輸食品的車輛。

(五)嚴格食品分發,儘量採用小包裝,少量多次分發。分發食品的同時要指導合理的再加工及安全食用方法。

三、針對食品安全監管相關部門的風險提示。

(一)災區食品安全監管相關部門應認真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一要對集體供餐的食堂實施嚴格監管,避免因衛生條件差、交叉污染或原料儲存加工不當、餐具清洗消毒不當等因素發生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對符合標準要求的食品做好儲存、轉運、分發的指導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災區生活飲用水的監督管理工作,防止使用污染水源加工製作食品。

二要對臨時應急狀態下的食物加工環境和供應地點的關鍵環節進行監控。對洪澇導致霉變的糧食和食品,應依法及時處理,避免再次流入市場。

三要加強對洪澇地區居民的食品安全知識宣傳,提醒公眾不喝未經消毒處理的江河湖水、洪澇積水,不喝生水;不撈食、撿食水中、路邊的不明動植物或食品。

(二)救援食品供應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加強救援食品的監督檢查和抽樣檢驗,嚴格督促救援食品生産經營單位落實主體責任,確保生産、運輸、分發等全過程的食品安全,尤其是做要好運輸工具的清潔、消毒。

一是救援食品要符合災區特點和需要,應選擇適宜的救援食品。主要有:清潔的包裝飲用水、可常溫保存的定型包裝直接入口食品(如乳類、肉類、果蔬類罐裝食品)、含水量較低或乾燥的食品(如餅乾等)、清潔的蔬菜水果(包括某些有助於預防腸道傳染病的生大蒜)等。維生素和礦物質補充劑可以補充因膳食不均衡而造成的微量營養素的缺乏,可適當考慮選用。

二是新鮮或冷凍的動物性産品,如生食的魚、蝦、肉和貝類製品;含水量較大、宜霉變、不宜常溫保存,以及非定型包裝直接入口類食品,如麵包、蛋糕、帶餡類熟制面米製品、豆製品、非冷藏運送的熟肉、熟魚類製品等不宜作為救援的食品。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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