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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印發通知部署民政服務機構汛期安全管理工作

2016-07-22 07:10 來源: 民政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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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民政部印發《關於做好民政服務機構汛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門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關於做好汛期安全防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7月20日全國安全生産電視電話會議有關要求,切實做好汛期民政服務機構安全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門迅速動員部署,督促指導民政服務機構對汛期安全隱患再進行一次全面排查和整治。一要排查各服務機構周邊地質災害隱患,特別是地處河道、低窪地等危險地帶的服務機構,要對周邊地質環境、給排水系統等進行全面排查,嚴防基礎沉陷等次生災害發生。遇有惡劣天氣時要安排專人加強與有關預警部門的聯絡,隨時掌握信息,做好人員緊急轉移等各項應急準備。二要全面排查服務機構建築隱患,尤其是加強危房、土質圍墻建築的隱患排查,發現房屋隱患時要立即停止使用,果斷採取應對措施進行防範。三要排查服務機構水、電、氣、防雷等各類設施安全隱患,嚴防因設施缺陷引發安全事故。全面清理、疏通下水道和排水渠,做好防洪排澇的準備工作。四要排查施工場地安全隱患,督促施工方落實好各項安全防護措施,保證汛期施工過程中服務對象安全。對排查中發現的各類安全隱患和違法行為,各地民政部門要立即進行整治,通過“一對一、點對點”的方式,督促服務機構逐一落實整治責任、方案、資金和整治期間的防範措施。對存在嚴重問題、自身無力解決的安全隱患,民政部門要向當地黨委、政府彙報,由政府協調有關部門制定整改方案,落實具體措施,做好防護和改造工作,限期消除隱患。

通知強調各地民政部門要做好應急準備,提高應急保障能力。要加強與當地氣象、海洋、水利、國土、安全監管等有關部門的應急聯動,高度關注雨情、水情、汛情和險情,密切跟蹤暴雨、大風、高溫、雷電等災害性天氣過程和洪水、泥石流、山體滑坡等重大自然災害災情變化,認真研判自然災害引發生産安全事故的風險,及時採取有效防範措施。要結合本地實際,做好食品、飲用水等生活必需物資及各類應急物資和裝備儲備。要進一步完善各項應急預案,加強對服務機構工作人員和服務對象應急自救知識培訓。要通過廣播、電視、報刊、微信、微博等多種媒體,廣泛進行風險防範、避險逃生、自救互救技能的宣傳教育。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門強化應急值守,及時妥善處置突發安全事件。要發揚不怕疲勞、連續作戰的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切實做好當前民政服務機構安全管理工作。要進一步嚴肅值班紀律,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制度,負責同志要在崗帶班,保障通訊暢通。一旦發生突發安全事件,要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了解災情、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響應、第一時間落實救助方案,確保各類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置。要按照《民政政務信息報送辦法》規定,突發事件發生後,發生地省級民政部門在4小時內向民政部報告,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後,最遲不得超過2個小時報告。

通知強調各地民政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制。要高度重視汛期強降雨等災害性天氣對民政服務機構安全管理可能造成的不利影響,把安全管理作為現階段的重要工作,擺到重要位置抓實抓好。要強化組織領導,充分認識做好民政服務機構安全管理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在前期開展全國民政服務機構安全管理月活動的基礎上,對汛期安全管理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再檢查、再落實。要嚴格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制,按照“一崗雙責、齊抓共管”的要求,主要負責同志負總責,領導班子成員在各自分管領域對安全管理工作各負其責。要嚴格落實服務機構主體責任,機構內部要層層簽訂責任書,確保將安全責任落實到每個環節、每個崗位、每個具體人員,有效構築各類民政服務機構防範和應對險情災情的安全防護網。對於玩忽職守、疏于管理、責任不落實、人員不到位和搶險救災不及時造成重大傷亡事故的,要對直接責任人依法依規嚴肅追責問責。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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