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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建立健全為居住證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的機制

2016-07-22 08:39 來源: 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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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政府召開常務會議
研究通過《福建省實施〈居住證暫行條例〉辦法》,建立健全為居住證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的機制
決定實施《關於“先照後證”改革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實施意見》,維護統一規範、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研究通過《福建省財政扶貧資金整合優化試點工作方案》,進一步提高扶貧資金使用效益

21日,省長于偉國主持召開省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福建省實施〈居住證暫行條例〉辦法》《關於“先照後證”改革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實施意見》,確定實施《福建省財政扶貧資金整合優化試點工作方案》。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

會議指出,規範居住證管理,對於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維護居住證持有者的合法權益,促進新型城鎮化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為居住證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的機制,相關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責,做好居住證持有人的權益保障、服務和管理工作 。

會議強調,加強“先照後證”改革後事中事後監管,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內在要求,各地各部門要堅持“職責法定、信用約束、協同監管、社會共治”的原則,正確處理好政府管理和市場作用的關係,創新監管理念、轉變監管方式、落實監管職責,構建權責明確、透明高效的事中事後監管機制,維護統一規範、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會議指出,根據國務院有關部署,為改革財政扶貧項目資金管理模式,今年選擇平和縣、明溪縣作為扶貧資金整合試點縣。通過試點,在縣級層面打破扶貧項目資金使用的部門界限,整合部門間功能相似的扶貧項目資金,改變現有項目資金使用管理方式,激發省級扶貧開發重點縣內生發展動力。(記者 鄭昭)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傅義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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