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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追溯”體系亟待全國聯網

2016-07-26 07:11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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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天津、河北三地圍繞京津冀“食品藥品安全區域聯動、食品領域全産業鏈追溯、藥品生産監管、畜産品市場流通環節質量安全保障供應”等簽署一攬子協議,今後一旦在京津冀區域內出現問題食品、藥品,可追查其來源、去向。

食品藥品追溯體系之所以被一些國家廣泛使用,一方面是能降低監管部門信息獲取成本,提升監管效率;另一方面在於倒逼企業提高安全意識,主動進行風險控制。以牛肉為例,所有歐盟産牛肉産品都應包括:該牛的出生國別、出生日期、育肥國別、屠宰國別、日期以及屠宰廠標識等重要信息。有了完整信息,事後追溯有了可能,食品安全也多了一道安全閥。

食品藥品追溯體系引進我國多年後,已經體現在諸如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以及行動規劃中。《關於加快推進重要産品追溯體系建設的意見》也提出,到2020年,全國追溯數據統一共享交換機制基本形成,初步實現有關部門、地區和企業追溯信息互通共享。全國各地也進行了有益探索,譬如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局去年年底提出,將在2016年實現“全品種可查詢,重點品種(嬰幼兒配方食品、食用油、酒類)可追溯”。但在實踐中,區域分割、部門分治等問題仍比較突出,沒有形成高效的地方聯動、部門合力,對解決食品藥品安全問題缺少整體效果。京津冀食品藥品安全區域聯動機制,邁出區域合作共治的重要一步。

地域聯手僅是周邊區域合作,不能實現全覆蓋。食品藥品生産銷售使用的全國性,決定了食品藥品安全追溯體系是一項全國性系統工程,其建立運行需要專門的機構具體負責,並採取覆蓋全國的統一信息平臺,做到全程覆蓋,保證無縫監管。

建立起全國統一的食品藥品追溯體系,既要鏈結好已有追溯體系與新體系,也要充分發揮各主體的積極作用。企業是食品藥品研發和生産的主體,參與食品藥品追溯體系建設時,應當承擔起建設産品追溯體系的主體責任。消費者理性也是追溯體系中的重要一環,譬如養成購買有可追溯標識産品、發現問題積極舉報等習慣,與監管部門一道形成外部壓力。

食品藥品安全追溯體系是一項高度依賴現代信息技術的制度。信息技術、信息化平臺的開發應用,尤其是大數據的科學應用——通過數據的全面感知、收集、分析、共享,在動態監測中及時分析、跟蹤、監測和評估,對可能存在的食品藥品安全隱患發出預警——能夠實現對海量食品藥品安全相關信息的收集、管理與共享,應該成為未來的主攻方向之一。

(摘編自7月25日《廣州日報》,原題為《食品藥品追溯體系亟待全國聯網》)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傅義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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