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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壯族自治區統籌整合貧困縣涉農資金

2016-07-26 08:59 來源: 廣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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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入統籌整合的資金包括各級財政安排用於農業生産發展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資金

■領導班子強、工作基礎好、任務重、有參與試點積極性的貧困縣列入試點範圍

日前,自治區出臺《支持貧困縣開展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試點實施方案》,通過試點推動形成“多個渠道引水、一個龍頭放水”的扶貧投入新格局,撬動金融資本和社會幫扶資金投入扶貧開發,實現脫貧攻堅投入明顯增加、資金使用精準度和總體效益明顯提高、脫貧攻堅步伐明顯加快、扶貧開發工作權責更加匹配。

據了解,我區支持和鼓勵自治區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含享受待遇縣)、其他有建檔立卡貧困村和貧困人口的面上縣,按照國務院、自治區政府有關文件要求,以縣為主體,以脫貧攻堅規劃為引領,以重點扶貧項目為平臺,自主開展財政涉農資金統籌整合使用工作。2016年,原則上我區33個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和滇桂黔石漠化片區縣(含市、區,下同)中,領導班子強、工作基礎好、脫貧攻堅任務重、有參與試點積極性的貧困縣全部列入試點範圍;暫不具備試點條件的,應向自治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提出書面申請,暫不列入2016年試點範圍,但一律列入2017年推廣範圍。

試點貧困縣納入統籌整合使用的資金包括各級財政安排用於農業生産發展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資金。同時,中央、自治區及各市補助的教育、醫療、衛生等社會事業方面資金,也要結合脫貧攻堅任務和貧困人口變化情況,完善資金安排使用機制,精準有效使用資金。

納入統籌整合使用範圍的中央、自治區、市本級財政涉農資金,年度專項資金總額達1000萬元以上的,須按因素法切塊分配到試點貧困縣(中央和自治區有特殊規定的除外),具體分配因素由相關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確定,分配到縣的資金仍按原渠道下達。項目審批權限全部下放到縣,實行縣審批、市和自治區備案的項目管理制度,自治區和各市將主要精力放在事中事後的監管和績效考評上。(記者 韋繼川)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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