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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林業局關於印發《全國森林經營規劃(2016-2050年)》的通知

2016-07-28 10:13 來源: 林業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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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林業局關於印發《全國森林經營規劃(2016-2050年)》的通知
林規發〔2016〕8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林業廳(局),內蒙古、吉林、龍江、大興安嶺、長白山森工(林業)集團公司,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林業局,各計劃單列市林業局,國家林業局各司局、各直屬單位:

為落實中央關於林業工作的目標要求,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精準提升森林質量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中發〔2015〕12號)關於大力開展森林經營的要求,我局編制了《全國森林經營規劃(2016—2050年)》(以下簡稱《規劃》,見附件)。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並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深刻學習領會,準確把握規劃內涵。《規劃》針對我國森林經營理論和技術滯後的突出問題,吸納借鑒國際先進森林經營理念和技術,結合我國森林分類管理和森林經營生産實踐,確立了多功能森林經營理論為指導的經營思想,樹立了全週期森林經營理念,明確了培育健康穩定優質高效森林生態系統的核心目標,是相對於傳統森林經營方式的重大變革。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準確把握《規劃》內涵和方向,科學推進森林經營,精準提升森林質量。

二、編制省級縣級規劃,推動森林經營全面持續開展。《規劃》明確了與“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相銜接的未來35年全國森林經營的基本要求、目標任務、戰略佈局和保障措施,是指導全國森林經營工作的綱領性文件。同時,針對各地普遍存在的經營方式簡單粗放等問題,為促進因林施策,規範經營行為,《規劃》提出了符合中國林情的多功能森林經營技術體系,並給各地結合實踐創新開展森林經營保留了空間。各地要在全國《規劃》指導下,加快編制省級和縣級森林經營規劃,將《規劃》的新理念、新技術、新成果貫穿于省級、縣級規劃中,建立健全國家、省、縣三級規劃體系,全面科學推動森林經營長期持續開展,避免急功近利的短期經營行為。

三、細化目標任務,確保規劃任務落實到位。《規劃》針對全國8個森林經營區的突出問題,分別提出了經營方向和經營策略,明確了各經營區的經營目標和主要任務。各地要依據全國《規劃》確定的分區經營策略,通過編制和執行省級、縣級規劃,將造林和更新造林、森林撫育、退化林修復等各項經營任務層層分解落實到地區和單位,落實到具體的年度計劃,採取有力措施,確保完成規劃任務,實現規劃目標。

四、加強人才培養,為規劃實施提供智力支撐。推進落實《規劃》關鍵在人。各地要落實基層人才政策,鼓勵高等學校、職業院校等優秀畢業生到基層林業單位工作,引導一批深入研究、獨立思考、説得清道得明、既懂理論又能帶領一線人員一起幹的森林經營管理和技術人員深入基層,指導森林經營科學開展。要建立常態化森林經營人才培訓制度,分級開展培訓,進一步加大培訓力度,加快建立一支懂理論、懂技術、會操作的多功能森林經營管理技術人員和施工人員隊伍,確保《規劃》的新理念、新技術、新要求貫徹落實到位。

五、完善評估考核機制,跟蹤規劃實施效果。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建立和完善與多功能森林經營理念相適應的監測、評價、考核制度,強化對《規劃》實施進展情況和執行效果的跟蹤分析。要制定《規劃》實施效果評價考核辦法,針對森林質量提升目標指標提出具體的評價考核標準。配合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做好森林質量提升考核工作,作為林業約束性指標目標考核的重要依據。要跟蹤《規劃》實施情況,及時反映存在的問題,為適時調整和修編《規劃》提供科學依據。

特此通知。

附件:全國森林經營規劃(2016—2050年)

國家林業局

2016年7月6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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