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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紀委通報:下屬違紀領導擔責 4名幹部被處理

2016-07-28 10:42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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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貴陽7月28日電(記者 胡星)貴州省紀委28日通報4起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被問責典型問題,4名幹部因下屬違紀違法受到處理。

貴陽市烏當區水田鎮原黨委書記王遠航履行管黨治黨責任不到位,不重視對班子成員及下屬人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2015年7月,烏當區水田鎮原副鎮長賀建湘、水田鎮村鎮建設服務中心原主任文思菊等人,涉嫌在徵地工作中利用職權受賄1000余萬元,被立案審查。今年6月,因落實主體責任不力,王遠航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黔南州荔波縣教育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楊勇任教育局黨組書記、局長期間,縣教育局兩名黨組成員因違反廉潔自律規定受到黨紀政紀處分。轄區內多所學校校長因違規向領導幹部贈送禮金、私設“小金庫”等問題被立案審查。此外,楊勇還存在違反廉潔紀律等行為。今年3月,因落實主體責任不力等問題,楊勇受到撤銷黨內職務和行政撤職處分。

遵義市桐梓縣坡渡鎮木人臺村村支兩委違規向群眾索取費用,原村支書、原村主任分別受到黨紀處分。遵義市桐梓縣坡渡鎮黨委委員、副鎮長張世凱因對下屬疏于教育管理,於今年4月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畢節市七星關區阿市鄉丫口田村村支書因失職瀆職、受賄等問題;村副主任因違反廉潔紀律分別受到黨紀處分。阿市鄉黨委委員、政法委書記蒲興因落實主體責任不力,對村幹部疏于監督管理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傅義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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