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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事中事後監管平臺年底建成

2016-07-31 07:16 來源: 解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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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事中事後監管平臺年底建成
明年六月可向公眾提供市場主體數據政府監管信息

上海自貿試驗區管委會日前宣佈,《上海市事中事後綜合監管平臺建設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已由市政府辦公廳印發。《方案》將為落實國家“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加強本市事中事後綜合監管,加快建立以綜合監管為基礎、以專業監管為支撐的事中事後監管體系提供依據。方案明確,今年12月底前,將基本完成市級事中事後綜合監管平臺與區縣子平臺建設。

厘清三種關係

事中事後綜合監管平臺是全市統一的監管信息共享和業務聯動平臺,其功能是實現各領域監管信息的實時傳遞和無障礙交換,為本市有關部門在實施綜合監管過程的協同工作提供支撐。它是本市落實“證照分離”改革和建立事中事後監管體系的重要抓手,是網上政務大廳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法人庫的重要應用。

《方案》同時厘清三大關係。一是與網上政務大廳的關係。事中事後綜合監管平臺是網上政務大廳三大核心內容之一,兩者通過後臺數據與業務系統對接的方式,實現一體化建設發展。網上政務大廳的審批類數據將實時推送到綜合監管平臺,通過證照信息共享,實現部門監管銜接。綜合監管平臺産生的監管類數據落地到網上政務大廳,可被各類政務服務使用。

二是與法人庫的關係。法人庫為事中事後綜合監管平臺提供法人基礎數據支撐,事中事後綜合監管平臺是基於法人庫的具體應用。通過市、區縣兩級法人庫與綜合監管平臺的聯動,以業務流帶動數據流,實現區縣綜合監管數據在市級層面的統一歸集,按照“一數一源”“一戶一檔”的原則建立各市場主體“檔案”,並通過市法人庫,實現跨部門的共享應用。

三是與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的關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的重點是“服務”,主要面向政府部門、企業和公眾提供信用信息服務和信用應用支撐,目標是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事中事後綜合監管平臺的重點是“監管”,是政府部門協同監管、聯合懲戒等綜合監管工作的業務平臺,目標是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兩平臺數據充分共享,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為事中事後綜合監管平臺提供信用信息支撐,事中事後綜合監管平臺産生的監管結果信息推送到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為建立主體信用記錄提供數據支持。

提供三種支撐

事中事後綜合監管平臺的作用是建立社會共治的應用體系。《方案》提出,平臺首先要為市場主體自治提供有效支撐。在事中事後綜合監管平台中建立安全生産、質量管理、營銷宣傳、售後服務、信息公示等方面的市場主體活動檔案,通過守信激勵、失信懲戒措施與信息溝通反饋機制,促使市場主體強化主體責任,切實履行法定義務。提供社會化的信用信息公示服務,引導市場主體充分認識信用狀況對自身發展的關鍵作用,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提高誠信自治水平。

其次,為行業自律提供有效支撐。在事中事後綜合監管平臺建立政府與行業協會、商會間的信息互聯共享渠道,在事中事後綜合監管的各個環節形成行業參與機制,為行業協會、商會在權益保護、資質認定、糾紛處理、失信懲戒等方面提供應用支撐。整合行業協會、商會開展的行業信用評價信息,完善企業信用檔案,健全行業信用體系。充分吸收行規行約和行業內爭議處理規則,開展行業自律應用建設。通過綜合監管平臺,為政府與行業之間的代理合作提供支撐,針對信用評價、諮詢服務、法律培訓、監管效果評估等向行業協會、商會發佈信息並提供相應的委託代理服務。

還有,為社會監督共治提供有效支撐。事中事後綜合監管平臺,將充分利用已有監督過程和結果數據,及時掌握市場監管領域的突出問題,有針對性地輔助監督檢查。與有條件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公證機構、檢驗檢測認證機構等專業服務機構加強數據共享和業務系統對接,發揮專業服務機構的監督作用。將第三方平臺數據納入本市事中事後綜合監管體系,提供更為客觀公正的市場主體資信信息。建立事中事後綜合監管平臺社會輿論監督功能,鼓勵群眾積極舉報違法經營行為,充分利用新媒體等手段,及時收集社會反映的問題。

分三階段推進

《方案》提出要抓好頂層設計,統籌規劃本市事中事後綜合監管平臺框架,分步推進建設。

第一階段(2016年8月底前):制定本市事中事後綜合監管平臺管理辦法,推動跨部門業務銜接,解決監管盲區問題。厘清市級各部門與事中事後綜合監管相關的各類數據、應用資源,制訂全市統一的監管數據標準、接口規範及編碼規則。

第二階段(2016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市級平臺與區縣子平臺建設。建立綜合監管業務應用,推動各相關部門協同監管。依託法人庫,完成主體信息與監管信息的歸集整合。各區縣研究制定轄區綜合監管及數據歸集的管理辦法。在市級標準規範的指導下,各區縣開展本轄區事中事後綜合監管子平臺建設,實現市、區縣兩級平臺以及區縣子平臺之間互聯共享。接入市網上政務大廳,實現網上政務大廳行政審批、事中事後監管、辦事服務三大核心內容。

第三階段(2017年6月底前):優化完善市級平臺和區縣子平臺,重點推進社會參與綜合監管的功能建設。在信息歸集、業務數據匯聚的基礎上,通過向社會公眾提供市場主體數據、政府監管信息,鼓勵第三方機構積極參與監督。同時,採集第三方機構的評級類數據,完善政府事中事後綜合監管。(記者 王志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傅義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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