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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六舉措持續深化林改

2016-07-31 09:47 來源: 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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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日前下發《關於持續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六條措施的通知》,從新型林業經營主體培育、金融支持林業發展、林權抵押貸款風險防控機制完善、重點區位森林資源管護、林下經濟科學發展、林業服務體系建設等六個方面,推進林改持續深化。

“我省在全國率先開展並持續推進的林改,取得明顯成效,但仍存在的組織化程度低、金融服務有待加強、服務體系不夠健全等深層次問題亟待解決。”省林業廳有關負責人表示。

《通知》提出,從編制森林經營方案、林木採伐、項目建設、財政補貼、稅費等方面提出扶持政策,加快推進新型林業經營主體建設。

加大金融支持林業發展力度。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探索開展生態公益林補償收益權質押貸款,加強對林農林企的金融服務,並加強對林農林企的保險及理賠服務。

完善林權抵押貸款風險防控機制。構建評估、保險、監管、處置、收儲五位一體的林權抵押貸款風險防控機制,並對林權收儲、擔保機構的收費、風險補償作出具體規定。

推進重點區位森林資源管護。加快生態公益林管護機制改革、推進重點生態區位商品林贖買試點和改造提升等一系列措施,進一步加強對重點區位森林資源的保護。

科學發展林下經濟。鼓勵發展林下種植、林下産品採集加工和森林景觀利用,適度發展林下養殖業;各地發展林下經濟主導産業,做大規模;引進加工企業,推進林下産品精深加工;構建林下産品網絡銷售渠道、加強實用技術指導等措施。

健全林業服務體系。加強基層林權制度改革機構隊伍、林業站和縣級林業服務中心建設,探索開展政府購買林業公益性服務試點,加強林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處,實施“互聯網+”林業行動等政策措施。(記者 方煒杭)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傅義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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