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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出新政,加強政府債務管理 “1+N”政府債務管理制度體系初步建立

2016-08-03 10:28 來源: 四川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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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四川省政府債務預算管理暫行辦法》《四川省政府債務風險評估和預警暫行辦法》《四川省政府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四川省政府債務風險化解規劃》,全面加強政府債務預算管理,防範化解政府債務風險。這些新政策是2015年省政府出臺的《四川省政府性債務管理辦法》的配套實施細則,標誌著我省初步建立“1+N”政府債務管理制度體系。

新《預算法》明確賦予地方政府適度的舉債權,並要求將政府債務分類納入預算管理。為貫徹落實這一規定,《四川省政府債務預算管理暫行辦法》提出,將政府債務收支分類納入全口徑預算管理。預算編制上,政府債務分為一般債務和專項債務,分別納入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政府債務納入預算管理包括省級、市級、縣級、鄉級4個層級。預算執行上,要求政府債務收入全部繳入國庫管理,支出應當納入國庫集中支付,各級政府不得無預算、超預算舉債。

為防範政府債務風險,《四川省政府債務風險評估和預警暫行辦法》明確,以綜合債務率、一般債務率、專項債務率為主要指標對政府債務風險進行評估,以國際通行的100%債務率作為風險預警線,對綜合債務率高於(含)100%的地區,或一般債務率、專項債務率兩項同時高於(含)100%的地區,列入風險預警名單。

為有序高效處置政府債務風險突發事件,《四川省政府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明確,實施分層響應和分級處置,具體來説,市縣政府應及時通過安排預算資金、開展債務重組等方式應對債務風險。當政府債務風險突發事件可能引發系統性區域性債務風險時,省級通過適當調度資金支持、從嚴審批新開工項目等方式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為有序化解高風險地區政府債務風險,《四川省政府債務風險化解規劃》明確了加強債務風險防控工作協調、實行高風險地區約談通報制度等8條措施,確保全省債務率指標控制在風險預警線內,存量債務力爭3年內全部通過地方政府債券予以置換。(記者 陳岩)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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