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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通知要求各地加快推進地籍區(子區)劃分工作

2016-08-03 11:14 來源: 國土資源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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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國土資源部辦公廳向各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發出《關於加快推進地籍區(子區)劃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地加快推進地籍區(子區)劃分工作,促進不動産登記制度在基層落地。

據悉,地籍區(子區)是宗地代碼和不動産單元代碼編制的前提和基礎,是規範實施不動産登記制度的支撐和保障,對於推動不動産登記制度在基層落地具有重要意義。記者注意到,與人們的身份證類似,翻開新印製的《不動産權證書》,裏面都有唯一的不動産單元代碼。業內人士告訴記者,這個代碼由28位數字代碼構成,其中前6位代表縣級行政區劃,7至12位就是地籍區(子區),13至19位是宗地號碼,20至28位是房屋等定著物代碼。地籍區(子區)相對較為穩定,一般以鄉(鎮)、街道辦事處或城市社區結合明顯線性地物為基本劃分單元,不受行政區劃調整影響。

《通知》要求,將地籍區(子區)劃分作為促進不動産登記制度建設、權籍調查、數據整合、信息平臺建設的重要抓手和不動産登記制度落地的基礎性、先導性任務優先部署安排。按照《地籍調查規程》、《全國宗地統一代碼編制工作技術方案》等有關規定,要以縣級為單位完成地籍區(子區)的劃分與編碼。前期已完成地籍區(子區)省級匯交的,要全面檢查匯交成果。對於匯交成果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應儘快補充完善匯交成果,形成現勢、準確的地籍區(子區)劃分成果。

《通知》強調,切實加強地籍區(子區)劃分成果的轉換應用,按時完成地籍區(子區)劃分成果國家級匯交。各地應結合不動産登記工作的推進,將地籍區(子區)劃分成果全面應用於權籍調查、數據整合建庫、信息平臺建設等工作中。各地應于2016年11月底前完成地籍區(子區)的國家級匯交,因縣級(含)以上行政區劃調整等原因確需進行調整的,調整後的劃分成果應實時報部。

由國土資源部制定的《地籍區(子區)劃分成果匯交實施方案》同步下發。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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