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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發佈《證券期貨業統計指標標準指引(2016年修訂)》

2016-08-07 07:15 來源: 證監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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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期貨業統計指標標準指引》自2013年發佈以來,較好地規範了證券期貨業統計中常用的統計術語、統計分類、統計指標與計算方法,促進了統計制度方法體系的完善,夯實了資本市場統計工作的基礎,提高了統計工作的刻畫能力與精度。近日,證監會根據業務發展和監管工作需要,對該指引進行了修訂,發佈了《證券期貨業統計指標標準指引(2016年修訂)》(以下簡稱《標準指引2016》),要求系統各單位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標準指引2016》針對分析與決策的需求,主要對股票投資者分類標準進行了修訂。這次修訂界定了股票投資者的分類依據,細化了投資者的類別,明確了分類的更新頻率。其中,自然人投資者按照持股市值規模細分為5個二級分類和9個三級分類;專業機構投資者細分為11個二級分類和19個三級分類;一般機構投資者細分為4個三級分類。

此次修訂,統一了投資者分類的依據,改進了投資者的類型,提高了重新分類的頻率,將使《股票投資者分類標準》更加真實、準確、及時反映投資者特徵,以更好地支持市場分析和統計工作。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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