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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將建立營運駕駛員“黑名單”制度

2016-08-10 09:33 來源: 湖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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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日在長沙召開的全省交通運輸安全專項整治推進會透露,為有效預防和減少一般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我省將開展為期兩年的道路運輸安全集中整治行動,並建立全省營運駕駛員“黑名單”制度。

據介紹,我省近日出臺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管理的19條措施,以加強駕駛員安全管理、加強車輛安全管理、落實運輸企業的安全主體責任、加強行業監管、加強責任追究和處罰等。

其中,我省將建立全省營運駕駛員“黑名單”制度。依據公安等部門抄告的營運駕駛員嚴重交通違法信息,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負同等以上責任的,交通違法記滿12分的,以及有毒駕、酒後駕駛、超員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12個月內有4次以上超速違法記錄的營運駕駛員,一律進入“黑名單”。

對於進入“黑名單”的營運駕駛員,由原發證機關登出或吊銷其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自登出或吊銷之日起至少3年內不得重新申領,其中毒駕、醉駕或發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且負同等以上責任的營運駕駛員,終身不得重新申領。(記者 鄧晶琎)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杜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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