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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治“奇葩證明” 政府要麻煩自己方便群眾

2016-08-11 16:51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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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8月11日電(記者 鄒偉 羅沙)近日,公安部、發展改革委等12部門聯合出臺《關於改進和規範公安派出所出具證明工作的意見》。這意味著老百姓有望不用再跑腿受累,去開那些諸如“我媽是我媽”“我還活著”的“奇葩證明”了。

意見下發對清理“奇葩證明”開了第一刀,是深入貫徹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和國務院協同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重要部署的實際舉措,體現了源頭治理理念和法治精神。著眼于達到根治效果,還需要各部門本著“麻煩自己、方便群眾”的理念,抓好意見落實。

解決“奇葩證明”問題,首要是剷除其存在的土壤。從工作程序上看,“證明”是對所辦事項前提條件的確認。但一些部門和單位權力邊界不明晰,設置不合理、不合法的證明事項,且部門之間信息不共享,再加上“懶政”滋生的相互推諉,導致辦理流程繁瑣,“奇葩證明”叢生。12部門這次打通關節、綜合施策、系統推進這項改革,就是力爭一攬子解決“開不開”“由誰開”“怎麼開”等問題。

“奇葩證明”問題牽涉面廣、情形錯綜複雜,單靠某一個部門很難從根本上解決。對於改革涉及的各部門而言,要明晰職權範圍、規範辦事程序、打破信息壁壘,仍有大量細緻、複雜的工作要做。關鍵一點,是要勇於將責任攬回自己身上,敢於拿自己開刀。敢不敢把改革矛頭對準自己,檢驗的是法治政府、為民政府的成色。因此,相關部門必須拿出責任意識、擔當情懷和改革勇氣,以釘釘子的精神推進改革,把“方便自己”轉變為“方便群眾”。

改革的落腳點是造福人民,為人民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務是政府的責任和義務。我們期待,各地有關部門能夠貫徹執行好改革舉措,打通政策落地“最後一公里”,把好事辦好、實事辦實,讓群眾早日告別“奇葩證明”;更希望此項改革成為表率,帶動更多部門主動自我革新、推動深層改革,給人民群眾帶來更多實實在在的方便和實惠。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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