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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時!48小時! 政務輿情回應有時限 國辦發文定規則

2016-08-13 07:28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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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政府’,一個很重要的標誌,就是要及時回應人民群眾的期盼和關切。”李克強總理在今年2月17日的國務院常務會上明確提出。

哪些政務輿情需要重點回應?誰負責回應?有沒有時限?回應實效如何保證?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在政務公開工作中進一步做好政務輿情回應的通知》,對這些問題都進行了明確規定。具體都有哪些硬要求,又有什麼激勵約束機制,中國政府網(微信:zhengfu)為您梳理。

一 政務輿情回應誰負責?

涉及國務院重大政策、重要決策部署的政務輿情:

國務院相關部門是第一責任主體。

涉及地方的政務輿情:

1.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進行回應,涉事責任部門是第一責任主體,本級政府辦公廳(室)會同宣傳部門做好組織協調工作;

2.涉事責任部門實行垂直管理的,上級部門辦公廳(室)會同宣傳部門做好組織協調工作。

涉及多個地方的政務輿情:

上級政府主管部門是輿情回應的第一責任主體,相關地方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進行回應。

涉及多個部門的政務輿情:

1.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回應工作,確保回應的信息準確一致,本級政府辦公廳(室)會同宣傳部門做好組織協調、督促指導工作;

2.對特別重大的政務輿情,本級政府主要負責同志要指導、協調、督促相關部門做好輿情回應工作。

二 哪些政務輿情需重點回應?

對政府及其部門重大政策措施存在誤解誤讀的;

涉及公眾切身利益且産生較大影響的;

涉及民生領域嚴重衝擊社會道德底線的;

涉及突發事件處置和自然災害應對的;

上級政府要求下級政府主動回應的政務輿情等。

三 政務輿情回應實效如何提高?

對涉及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的政務輿情,最遲應在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佈會,對其他政務輿情應在48小時內予以回應,並根據工作進展情況,持續發佈權威信息。

監測發現政務輿情,各地區各部門要加強研判,區別不同情況,進行分類處理,並通過發佈權威信息、召開新聞發佈會或吹風會、接受媒體採訪等方式進行回應。通過召開新聞發佈會或吹風會進行回應的,相關部門負責人或新聞發言人應當出席。

各地區各部門要適應傳播對象化、分眾化趨勢,進一步提高政務微博、微信和客戶端的開通率;充分利用新興媒體平等交流、互動傳播的特點和政府網站的互動功能,提升回應信息的到達率

建立與宣傳、網信等部門的快速反應和協調聯動機制,加強與有關媒體和網站的溝通,擴大回應信息的傳播範圍。

四 督促檢查和業務培訓如何加強?

各地區各部門要以政務輿情回應制度、回應機制、回應效果為重點,定期開展督查,切實做到解疑釋惑、澄清事實,贏得公眾理解和支持。

進一步加大業務培訓力度,利用2年時間,國務院新聞辦牽頭對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門分管負責同志和新聞發言人輪訓一遍,各省(區、市)新聞辦牽頭對省直部門、市縣兩級政府的分管負責同志和新聞發言人輪訓一遍。

五 有什麼激勵約束機制?

各地區各部門要將政務輿情回應情況作為政務公開的重要內容納入考核體系。

各級政府辦公廳(室)要定期對政務輿情回應的經驗做法進行梳理匯總,對先進典型以適當方式進行推廣交流,發揮好示範引導作用;對工作落實好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表彰。

要建立政務輿情回應通報批評和約談制度,定期對輿情回應工作情況進行通報,對工作消極、不作為且整改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進行約談;對不按照規定公開政務,侵犯群眾知情權且情節較重的,會同監察機關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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