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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58價格監管平臺7月分析報告

2016-08-19 11:06 來源: 發展改革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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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應及時 處置果斷
12358對維護災區市場價格秩序發揮積極作用
——12358價格監管平臺7月分析報告

2016年7月,12358價格監管平臺運行平穩,單月經濟制裁金額首次超過1億元。當月,受多輪強降雨天氣影響,多個省份發生嚴重洪澇災害。12358價格監管平臺充分發揮四級聯網、即時響應的優勢,密切關注受災地區市場價格秩序,及時查處在抗洪救災期間亂漲價、亂收費行為,對穩定災區市場價格發揮了積極作用。近期,江淮北部、長江沿線以及黃淮、東北、西南等地仍有繼續發生強降雨的可能。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各級價格主管部門,繼續發揮12358價格監管平臺作用,全力維護災區市場價格穩定。

一、平臺總體運行平穩

(一)基本情況。7月,12358監管平臺共受理價格舉報、投訴、信訪、諮詢59396件,與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64%,比6月上升4.39%。其中:價格舉報10239件,佔17.24%,同比上升117.85%,環比上升10.81%;價格投訴6103件,佔10.28%,同比上升64.81%,環比下降2.16%;價格諮詢43016件,佔72.42%,同比下降20.34%,環比下降0.81%。


(二)重點地區和熱點行業。平臺受理量前十的省份依次為北京(6846件)、江蘇(4932件)、上海(4732件)、廣東(4632件)、浙江(4495件)、山東(4394件)、湖北(3481件)、河南(2852件)、重慶(2468件)、四川(2014件)。


從行業熱點看,受理反映最多的行業依次是:

(1)停車收費11495件;

(2)網絡購物5901件;

(3)交通運輸5472件,主要是出租車和道路施救;

(4)商品零售5267件,主要是實體店零售;

(5)物業管理3780件。

注:從2016年7月開始,為進一步優化舉報行業分類,適應當前熱點演變情況,我們將停車收費、網絡購物、物業管理等三個二級子行業列為一級子行業。

二、發揮職能,全力穩定災區市場價格秩序

7月以來,長江中下游、華北局部等地區出現多輪強降雨天氣,部分地區發生嚴重洪澇災害。12358價格監管平臺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第一時間部署相關省份價格主管部門密切關注市場動態,從快查處各類價格違法行為,特別是涉及民生的價格舉報投訴,全力維護正常的市場價格秩序。

(一)及時部署。7月初,我委即部署湖北、安徽、湖南、江蘇等有關省級價格主管部門,密切關注洪澇受災地區市場價格秩序,要求各地充分發揮12358價格監管平臺作用,加強12358價格舉報電話值守,依法從嚴從快查處相關舉報投訴,回應群眾關切,穩定市場秩序。

7月12358價格監管平臺相關工作進展


(二)果斷處置。相關地方價格主管部門切實履責,依託12358價格監管平臺,第一時間糾正處理了一批在洪澇災害期間,擾亂正常市場價格秩序的違規行為,對穩定災區市場價格秩序發揮積極作用。7月25日,湖北省物價局公開曝光查處的多起“發洪水財”的典型價格違法行為,提醒廣大消費者,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立即撥打12358電話進行舉報,取得非常好的社會反響。根據12358平臺數據,洪澇災害期間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主要是:

1、相關汽車服務公司、車輛施救企業利用自然災害天氣形成的市場優勢,大幅提高車輛拖車費、清障施救費。

2、個別酒店在洪澇災害期間,突擊提高客房價格。

3、個別單位對因雨水阻礙道路通行,借道繞行的車輛收取停車費、過路費。

4、個別企業在汛期違反規定加收費用,變相提高收費標準。

5、個別商戶銷售救生衣、雨衣、膠鞋、手套等防汛救災物資時不按規定明碼標價,提高價格。

(三)受災地區市場價格秩序總體平穩。總體看,災區各類生活和救災物資供應充足,價格水平保持穩定,市場秩序良好。根據對湖北、安徽、湖南、重慶、江蘇、江西6省(市)的分析,在關係民生的吃(農産品)、住(酒店)、行(道路運輸+救援)方面,12358監管平臺受理量變化不大,説明相關價格違法案件是個別、孤立的行為,沒有形成多發和蔓延的勢頭。


三、見事早、行動快,繼續強化有針對性的監管措施

根據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發佈的信息,“七下八上”是我國北方,特別是華北和東北地區的雨季,也是防汛關鍵期。從汛情來説,太湖流域發生洪水的危險期繼續延長。長江中下游地區降雨繼續偏多,還可能發生較大的洪水。西部地區,特別是西南和西北局地,強降雨事件也可能廣發、頻發。

根據歷史經驗,在自然災害發生後的過渡期和災後重建期,部分生活用品和重建物資市場價格也有發生短期波動的可能。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充分發揮12358價格監管平臺響應及時、反映靈敏的優勢,繼續強化監管措施,及時查處各類亂收費、亂漲價的違規行為,保障災區市場價格的基本穩定。

一、全力維護汛期民生價格秩序。提高工作敏銳性,對於涉及肉禽蛋菜奶、防汛抗洪物資、受災地區群眾住宿、出行等方面的價格舉報務必高度重視,及時調查處理,回應群眾關切。

二、密切關注災後恢復重建所需物資價格秩序。加強預警、分析和研判,密切關注水泥、建材等災後恢復重建所需物資的市場價格秩序,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時,及時向當地黨委、政府和相關部門反映,並主動採取政策宣傳、提醒告誡等方式,疏導價格矛盾。

此外,本月12358價格監管平臺對河北資源價格、山東、重慶旅遊價格、湖南教育收費問題反映較為集中,相關地方要加強分析研判,強化監管措施,及時查處各類價格違法行為。

附件:7月12358價格監管平臺典型案例及抗洪救災期間亂漲價、亂收費行為典型案例

(一)江蘇省南京市長江醫院違規收費案

南京市一市民反映,其在南京市長江醫院進行人流手術時,被收取的手術費用遠高於所選的對外公示的手術套餐價格。經查,舉報人反映的問題屬實,該院在網上對外宣稱的人流手術套餐優惠,實際並無原價交易記錄;同時該院對外宣稱套餐價格包括術前檢查、手術費用及當天術後的消炎費用,實際另外收取麻醉等費用。上述行為屬於“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價格違法行為。依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七條規定,南京市鼓樓區物價局對該院處以250000元的行政處罰。

(二)河南省鶴壁市淇縣海波汽修廠違規收取施救費案

鶴壁市淇縣一市民反映,其駕車在淇縣某地發生大貨車側翻,報警後警方安排海波汽修廠派拖車吊車施救,施救過程中不告知相關費用,施救後收取費用共計6500元,要求查處。經查,舉報人反映的情況屬實。該廠實際收取的施救費用與其明碼標價的相應費用有較大差距,依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十六條的規定,價格主管部門責令其退還車主多收價款2248元。但該企業拒不退還,對其所作所為,價格主管部門參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給予違法所得額的四倍罰款的從重處罰,共計8992元。

(三)浙江省溫州市實藝幼兒園違規預收學費案

溫州市一市民反映,該市實藝幼兒園於今年6月起要求家長預繳下學期學費5800元,否則不預留下學期學位。經查,舉報人反映情況屬實。該行為違反了浙江省物價局、教育廳、財政廳共同制定的《浙江省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浙價費〔2012〕368號)的規定。價格主管部門責令該幼兒園退還違規收取的42名學生的預交費用,共計243600元,並要求該園加強整改,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四)陜西省西安市宏嘉物業管理公司違規收費案。

西安市一市民反映,西安市宏嘉物業管理公司負責的歐亞大道灣流小區,收取住戶拆墻費及垃圾清運費,認為存在亂收費,要求查處。經查,該舉報人反映的情況屬實,該物業公司違規按面積收取砸墻垃圾清運費(拆墻費、拆墻垃圾清運費),按80元每平米的標準,收取清運費共計43713.76元。該收費行為屬自定項目收費或者自定標準收費,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相關規定。根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九條規定,價格主管部門責令其加以整改,並依法退還多收金額。

(五)安徽省蕪湖市無為縣無城自強文化用品商店違規漲價案

7月5日,12358價格監管平臺接到舉報,無為縣無城自強文化用品商店在防汛抗洪期間抬高價格銷售救生衣,未明碼標示價格。經查,7月5日上午抗洪志願者到該店購買救生衣,店主將進價18元/件的救生衣,以40元/件價格銷售給志願者30件,未明碼標示價格。5日下午,價格執法人員對店主相關價格違法行為進行了嚴肅批評教育。8日,無為縣價格主管部門對這起在防汛抗洪期間未明碼標價銷售防汛物資的價格違法行為作出警告,並處罰款3000元的行政處罰。當日下午,當事人主動放棄聽證和陳述申辯權利,並接受處罰。

(六)湖北省武漢市第三醫院違規收取停車費案

7月2日,12358價格監管平臺接到投訴,武漢市第三醫院光谷院區停車未滿30分鐘,收取停車費5元。經查,7月2日暴雨導致該院停車收費系統發生故障,無法記錄車輛停車時間,該院車輛管理人員私自決定臨時採取人工計費,按照5元標準對約20輛車收取了停車費,造成道路嚴重擁堵。武漢市物價局價檢分局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督促該院整改違規收費行為,在7月5日發佈了公告,將違規收取的停車費予以退還,並要求該院做好防汛期間停車收費應急處理工作,避免此類事件再次發生。該院在事發時已及時組織保衛科疏散了被堵車輛,並決定在救災期間對社會車輛提供借道方便,免收停車費用。

(七)湖北省武漢理工大學違規收取過路費案

7月8日,12358價格監管平臺陸續接到群眾來電、網絡發帖等形式的舉報,反映南湖附近居民車輛因受災從武漢理工大學校園穿行被收取過路費。接到舉報後,湖北省價格主管部門立即就該問題聯絡學校,責令立即糾正,停止對穿行車輛收取費用。當日下午,武漢理工大學停止所有崗亭收費,無條件對外來車輛放行;同時在南湖地區災情沒有得到緩解前持續對外來車輛免收停車費,並積極配合價格主管部門妥善處理價格舉報。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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