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甘肅省降費減稅降低企業經營成本

2016-08-20 08:49 來源: 甘肅日報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為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緩解實體經濟企業困難,遏制生産經營成本持續攀升的勢頭,省政府近日出臺《關於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的實施意見》,通過減稅降費等措施全面降低企業生産經營成本,提升企業競爭能力和盈利水平。

《意見》提出,除了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改革外,對從事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的企業,自取得第一筆生産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在30萬元以下的小微企業,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並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的小微企業,則將免徵增值稅。對從事循環經濟並認定為高新技術的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意見》明確,將積極推動普遍性降費。堅決取消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行政審批前置項目和涉企服務收費。全面停止徵收地方價格調節基金、礦産資源補償費。繼續實行涉企收費目錄清單管理,建立公開、透明、規範的收費制度。凡沒有法律法規依據且未按規定批准、越權設立的涉企收費和基金項目一律取消。

為有效降低企業融資成本,《意見》明確指出,引導金融機構根據貸款基準利率合理定價,降低利率水平,幫助企業渡過難關。鼓勵商業銀行對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給予優惠利率支持。逐步擴大小微企業互助貸款風險補償擔保基金範圍,重點對高技術企業中的中小企業、科技小巨人企業的信用貸款進行風險補償。為棚戶區改造、重大交通水利工程、城鎮基礎設施和戰略性新興産業等方面的重大建設項目提供長期低成本資金。將省級財政支持戰略性新興産業發展資金規模增加到10億元以上,以股權投資方式集中支持戰略性新興産業骨幹企業發展。

此外,《意見》明確,在2017年底前,被認定為困難企業的,可向人社部門申請在期限不超過一年內緩繳養老、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全面消除鐵路、公路、航空運輸的銜接障礙,給予實體經濟企業ETC用戶5%通行費優惠,降低企業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支出。(記者 伏潤之 實習生 柴麗紅)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