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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發佈2016年行業工資指導線

2016-08-25 08:00 來源: 天津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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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人力社保局印發《關於發佈2016年部分行業工資指導線的通知》,明確本市2016年住宿和餐飲業等七個行業的行業工資指導線,基準線分別為:建築業9%,批發和零售業8%,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8%,住宿和餐飲業9%,租賃和商務服務業9%,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10.5%,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12%。上述七個行業,行業工資指導線的上線、下線分別為16%、3%。

通知要求,本市轄區內上述七個行業的企業,應依照行業工資指導線進行工資增長決策,建立和完善工資分配自我約束和激勵機制,在加強人工成本管理的基礎上,實現職工貨幣工資與勞動生産率、經濟效益協調同步增長。其中:上年度平均工資在本行業企業平均水平以下的,應在行業工資指導線基準線到上線的區間內確定平均工資增幅;在本行業企業平均水平以上至3倍之間的,應在行業工資指導線下線至上線的區間內確定平均工資增幅;在本行業企業平均水平3倍及以上的,平均工資增幅原則上不得突破行業工資指導線基準線。不能按行業工資指導線安排平均工資增長的企業,應向職工説明原因。

上述七個行業的企業與職工,應按照《天津市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條例》規定的程序、內容和要求,依據行業工資指導線開展工資集體協商,簽訂工資集體協議。行業工資指導線發佈前已簽訂工資集體協議的,如協議中約定的職工工資增幅未達到行業工資指導線要求,經勞動關係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資集體協議。規模較小、職工人數少的企業,應積極參加區域、行業工資集體協商,依據行業工資指導線在工資集體協議中約定平均工資增幅。

適用行業工資指導線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應結合行業工資指導線執行情況,將職工收入增長作為企業負責人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未增長的,企業負責人績效年薪不得增長。企業應充分挖掘增資潛力,制定科學合理的工資分配辦法、定員定額標準和績效考核制度,理順內部分配關係,逐步形成反映勞動力市場供求關係和企業經濟效益的工資決定及正常增長機制。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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